海南國信控股集團總經理盛進駕駛假冒部隊號牌小轎車,在海口市濱海大道撞飛一輛摩托車,造成兩死兩傷後逃逸,致使一名8歲孩子成爲遺孤。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判處盛進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今年1月1日23時許,盛進駕駛掛假冒軍車“廣K36169”號牌(本車號牌爲瓊A77078)的帕薩特黑色小轎車,在海口市濱海大道由東往西行駛至供銷總公司前路段時,與同向借道行駛的陳吉興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當時摩托車後載有趙月金、張成蓮及他們8歲的兒子,因爲摩托車上的人均未戴安全頭盔,事故造成趙月金、張成蓮顱腦損傷當場死亡,司機和小孩受傷。
事故發生後,盛進下車查看現場後駕駛肇事小轎車逃逸。經現場目擊羣衆舉報,海口警方連夜前往廣東調查。面對海口467名警力的晝夜巡查壓力,盛進於次日14時向海口市交巡警支隊投案。後經警方認定,盛進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發後,盛進已賠償被害人趙月金、張成蓮及孩子29.7萬元,賠償被害人陳吉興2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爲,盛進的行爲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鑑於盛進在交通肇事逃逸後能主動投案並如實交代涉案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具有悔罪表現,可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因而一審判處盛進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