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稅務總局計統司公佈稅收增長幅度高於GDP增長的五大原因。稅總認爲是兩者統計口徑的差異、結構的差異,以及加強稅收徵管等因素造成了稅收增長幅度高於GDP增長。
稅總方面透露,今年上半年,全國稅收收入(不含關稅、契稅和耕地佔用稅,未扣減出口退稅)累計完成19332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2.3%,較大幅度高於GDP的增長。
對於國內稅收增長幅度高於GDP增長的原因,稅總方面認爲這主要是5方面因素造成的。
首先,這受到了價格因素和統計口徑差異影響。因爲稅收是按照現價計算徵收的,稅收增長率是按現價計算的,而統計局公佈的GDP增長率是按照可比價(不變價)覈算的。
其次,稅收結構與GDP結構之間有差異。GDP由一、二、三產業增加值組成,但第一產業提供的稅收很少,稅收主要來源於第二、三產業,而第二、三產業增加值的增長要大大高於總的GDP增幅,帶動增值稅等相關稅種的收入增長高於GDP的增長。
此外,外貿進出口對GDP增長與稅收增長的作用影響不一樣。GDP覈算的是進出口淨額,一般貿易進口對覈算GDP是減項,但是體現在稅收上是加項。因貿易進口和進口環節稅收對GDP和稅收的相反影響,使總體稅收增長會高於GDP增長。
另外,國內稅收增長幅度高於GDP增長,還受到了加強稅收徵管因素的影響。不斷提高的徵收率,是稅收收入增長高於GDP增長的另一主要原因。
最後,累進稅率制度也起到了促進稅收增長的作用。如企業所得稅實行三級全額累進稅率,個人所得稅中的工資薪金所得實行九級超額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等。此外,企業效益、人民收入水平和房地產價格的上漲,適用稅率的提高,也會帶來這些稅收相對於經濟稅源增長更快地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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