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玩蟲 賭風漸勁 捉蟲大縣 年收入上億
今年6月14日,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利用促織比賽組織賭博的案件,被告人趙偉濱、何松年因犯賭博罪一審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2萬元。江蘇南通市港閘分局治安大隊的孫警官說:『江蘇的蟋蟀市場很活躍,前幾年用蟋蟀做賭具的賭博時常發生。這起案件算是這幾年來最嚴重的一次。』
『現在,玩蟋蟀的人比過去多多了。全國有上百個蟋蟀研究會,會員人數相當龐大,而那些玩蟋蟀但沒入會的人也大有人在。』首都鳴蟲專業委員會的趙先生說。
的確,蟋蟀似乎以一種不可抵擋之勢,短時間裡就形成了產、供、銷一條龍,在講究『蟲文化』的同時,『蟲經濟』的字眼也進入了人們的視線,蟋蟀已成為一種產業,形成了自己獨特的財富鏈。
一年收入上億元 小蟲養活一個縣
『現在是淡季,不是賣蛐蛐的季節,過了「白露」這裡纔真正成為鳴蟲的天地。』在北京最大的鳴蟲交易市場十裡河市場,一個賣了幾十年寶貝葫蘆的『老北京』說,『並不是所有的地方都玩蛐蛐,但玩蛐蛐的那幾個城市幾乎人人都玩。如今,靠小蛐蛐發財的也大有人在。』
『山東有個寧陽縣,因氣候、水土條件特異,當地人有「一只蟋蟀一頭牛」之說,歷來都被行家尊為蟋蟀最好的產地。』『老北京』興致勃勃地說,一只八厘重的蟋蟀可以賣到四五萬元,而七厘的只能賣一兩萬元,六點五厘的相差就更懸殊了,只能賣兩三千塊錢。更小的也就六七百元。『光是賣蟋蟀,當地農民每年可增收上億元,加上由蟋蟀交易帶動的第三產業,寧陽真是發了蟋蟀財。』
『寧陽有個泗水鎮,這個地方可了不得,家家戶戶以捉蟲為生。這裡有全國最大的蟋蟀交易市場,從立秋到白露,販蟲的,養蟲的,斗蟲的,全國十萬大軍一齊湧向這裡。』
寧陽泗水鎮主管蟋蟀的劉國棟主任說:『到了秋季,上到老叟、下至孩童,真是全民出動,去田間、山頭捉蟋蟀,那壯觀的捕蟲大軍無法用語言來形容。一季下來,每戶都能收入上萬元,我們鎮收入幾千萬是沒問題的。我們整個縣的收益都上億。』
『老北京』說:『寧陽是自發的市場,全國各地的玩家都跑到了寧陽,一時之間,人潮洶湧,寧陽人哪見過這個陣勢?食、宿、行一下子都成了問題,寧陽的三產也就被拉動起來了。』
小小蟋蟀叫價10萬 自捉自購兩類小販
『老北京』說:『來北京市場的商販有兩類,一是直接從山東來的,蟲是捉來的,沒成本,而交易也不納稅,就是乾掙。還有一類是北京的商販去山東購一批,有點批發零售的意思。』
『不過,也有帶回來好蟲的。前兩年就有一個40多歲的商販帶回來一只蟋蟀,叫價到10萬。蟲是好蟲,雖說百年一遇,但要價太高了。可這商販卻說「蟲價10萬,一上賭臺起碼得喊價50萬,絕對虧不了。」可後來我私下一打聽,這蟲他收時纔花了3000元。』
大莊家押一場五萬十萬 賭前交蟲避服『興奮劑』
買了蟋蟀做什麼?尤其是花幾萬塊錢買只蟋蟀,僅僅是為了娛樂嗎?
『老北京』說:『買蟋蟀就為了賭,為了掙錢!不說別處,市場裡到處都是三五成群的人在賭,不過賭注很小,一般都是兩百兩百地押,旁邊很多看熱鬧的也跟著押,他們押得更少,幾十塊錢。當然,也有很多大莊家,他們都五萬十萬地賭,至於場所,都是很隱蔽的,有專門的人看場子抽紅。』有一次一個裁判給誤判了,參賭雙方都有意見,當時他們的賭注是5萬,結果莊家道歉後,立馬拿出10萬分給雙方來平息這個事情。可見他們抽紅的比例有多大。
斗蛐蛐也有很多說道。『老北京』說:『這就跟現在的世界杯等體育比賽一樣,對選手的要求很嚴格,行家不叫「賭」叫「帶花頭」。如果賭注很大,一般都不自己在家賭,都要找莊家,交上蟋蟀,被公養5天,就是兩只蟋蟀吃一樣的,喝一樣的。這樣也避免出現服用「興奮劑」的情況。而且,大小不等的蟋蟀是不能一起參加比賽的,像摔跤一樣,也是分重量級的。』
『叫價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一般賭場最低投注額為100元,可以根據個人判斷買其中一方贏,單次叫價不得超過1000元。一方叫價後另外一方可以應價,同樣不能超過1000元,就這樣,還沒「開打」,雙方的投注額就成倍增長。一場的投注金額經常被輪番叫價,最後叫到幾萬元的很常見。』
『老北京』說:『很多人為此輸得傾家蕩產,一個老板,花了幾百萬賭,最後輸了個精光,除了落下個喂養蟋蟀的好手藝,什麼都沒了。』
瘋狂玩蟲 賭風漸勁 叫停畸形『蟲貿易』
面對這一派繁榮的『蟲經濟』,有人提出了質疑,到底該喜還是該懮?
在『蟲經濟』上,無論成交多少,都不過是由甲方的口袋轉到乙方的口袋,這路『大軍』自然算不上物質生產者。而在精神上,這交易與觀光旅游、體育競技等在提高人們文化素質、陶冶情操、祛病健身上,更是沒有相通之處。於是有人提出,『蟲經濟』與普通的經濟不同,既無物質創造,也無精神創造,這種『蟲貿易』是畸形的。
早有人對蟋蟀帶動地方經濟提出質疑,認為:『蟲經濟』的瘋狂,反映的是賭徒的瘋狂心理。明裡是『蟲經濟』的繁榮,暗中是賭風的盛行。否則,這畸形的『蟲貿易』就無從解釋。
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系的毛壽龍教授表示:『凡事一「瘋」,未必是好事。如果專門用來娛樂的蟋蟀作為一個產業,就怕適得其反,就怕向賭博業發展。這個時候就是加強管理的時候,有關部門絕不能任其自由發展,必須引導其向正確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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