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兒子因公犧牲向兒單位討60萬
巡邏時勇擒竊賊遇刺,18歲的四川籍保安童超獻出了自己年輕的生命,之後他被北京市政府追認為『首都見義勇為榮譽市民』。認為童超的死應由生前工作單位昌平新世紀商城負責,童超的父親進京索賠60餘萬元。昨天,昌平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2004年6月17日晚11點多,昌平區新世紀商城保安童超巡邏時發現有人在偷自行車,他立即朝盜賊逃跑方向追去,並在一條胡同裡將賊抓住。然而就在童超獨自摁住盜賊,路人撥打報警電話時,急紅眼的竊賊忽然抽出一把匕首,直刺入童超的心髒,並趁亂掙脫逃跑。經搶救無效,18歲的童超不幸犧牲。
2005年8月3日,北京市政府追授童超為『首都見義勇為榮譽市民』,並給予5萬元獎勵。但榮譽沒有抹平童超父親的喪子之痛,他認為兒子是在工作時因公犧牲的,他生前工作單位昌平新世紀商城應給予死亡賠償和安葬費。今年年初,他從四川來到北京提起訴訟,向新世紀商城索賠60多萬。
昨天上午,新世紀商城副總經理在代理人陪同下出庭應訴,童超的父親也從四川趕來參加庭審。新世紀商城的代理人先向童超的父親表示了慰問,『我們對童超的死表示同情。』隨後他將話鋒一轉,答辯稱,童超並不是新世紀商城的員工,雙方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其是作為北京盾威保安公司的保安員被勞務派遣到該商城的,童每月的工資都是通過保安公司領取,而其抓賊的行為也不是行使他在新世紀商城的職責。另外,事發後不久,童超家屬已從保安公司一次性領取2.3萬元補償金。
而童超父親的代理人卻否認童超與盾威保安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並稱童從未在這家公司領取過工資,『工資卡都沒有』。原告說,雖然童超與新世紀商城沒有勞動合同,但在新世紀商城為他申請『見義勇為』稱號的材料中,提到事發時童超是在新世紀商城工作的。『這就證明童超是商城的員工,存在勞務關系』。
此案昨天沒有宣判。
家人講述童超
『他很能拿自己的主意』
庭後,童超的舅爺告訴記者,童超的父母很早就離了婚,父親在他3歲時去了上海打工,之後童超一直跟著奶奶。童超從小就很溫和、善良,但遇見不好的現象,他會站出來指責。長大後的童超性格很獨立,18歲那年他決定放棄學業到北京打工。『童超很能拿自己的主意,出來到北京打工就是他自己決定的。』童超的舅爺還向記者展示了童超的『見義勇為證書』,證書照片上的童超面目清秀,笑容中還帶著些稚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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