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市場經濟秩序還不規範,一些領域中存在不同類型的商業欺詐行爲,全國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整規辦)有關負責人今天將其分爲11大類:
虛假違法廣告。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大衆傳播媒介發佈虛假信息、誇大宣傳功效,誤導、欺騙消費者。
非法行醫。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和出租、承包科室以及無證行醫、利用醫托欺騙患者、以普通藥冒充特效藥高價銷售等行爲。
商業零售企業不規範促銷行爲。商業零售企業虛構原價、降價、優惠折價,欺騙性有獎銷售,在促銷活動中銷售不合格商品以及摻雜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詐行爲。
商品房交易欺詐。商品房銷售中誇大宣傳;預售房承諾與實際建築不符,戶型或配套設施縮水;一房多售或銷售已抵押給銀行的房子等。
對外貿易領域中的欺詐。對外貿易領域中各類以虛假合同等方式騙取資金,虛假出口、低報瞞報價格和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等違法行爲。
其它商業欺詐還有:商業零售企業超期佔壓、騙取供應商貨款;服務業欺詐;加盟欺詐;對外經濟合作領域的欺詐;網絡欺詐;虛假中獎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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