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近日發佈的《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調整建設用地有關稅費政策。
通知要求,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範圍,以當地實際新增建設用地面積爲準。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專項用於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土地整理、耕地開發。
對違規減免和欠繳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要進行清理,限期追繳。其中,國發[2004] 28號文件下發後減免和欠繳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額清繳;逾期未繳的,暫不辦理用地審批。
通知要求,財政部會同國土資源部要抓緊制訂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和適時調整的具體辦法,並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分配使用管理。
通知並要求,提高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佔用稅徵收標準,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國土資源部、法制辦要抓緊制訂具體辦法。財稅部門要加強稅收徵管,嚴格控制減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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