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近日發佈的《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建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統一公佈制度。
通知指出,國家根據土地等級、區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統一制訂並公佈各地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不得低於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
通知說,工業用地必須採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其出讓價格不得低於公佈的最低價標準。低於最低價標準出讓土地,或以各種形式給予補貼或返還的,屬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爲,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