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三峽樞紐工程驗收組5日對三峽工程蓄水156米作出安全評價,驗收組成員一致同意安全鑑定結論: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具備2006年9月下旬蓄水並安全運行的條件。
2006年汛後,三峽工程將進行三期蓄水,壩前水位將達156米。受國務院樞紐工程驗收組委託,7月26日至8月15日,中國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對三峽三期工程蓄水驗收範圍內的工程項目進行了安全鑑定,爲國務院驗收組在三峽工程蓄水156米之前,對其蓄水條件的驗收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與依據。
此後,由40多名水利、水電行業專家組成的安全鑑定專家組,分爲工程防洪、地質、水工、船閘、施工、監測、金屬結構等專業組開展工作,通過現場察看、查閱文件並與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座談,對三峽工程156米水位蓄水方案、近壩庫岸穩定性、水庫誘發地震以及右岸大壩高程185米以下壩體及基礎的土建、安全監測和金屬結構工程質量等項目的安全性提出了鑑定意見。
9月5日,國務院三峽樞紐工程驗收組宣佈,三峽三期蓄水156米水位條件具備,各項目驗收合格,同時也對此前作出的安全鑑定報告進行了鑑定,形成正式驗收報告,並簽字認可。
安全鑑定報告綜合結論認爲,三峽工程樞紐工程具備2006年9月下旬蓄水(156米水位)並安全運行的條件,可根據初期蓄水運行情況,在船閘完建工程驗收後,逐步擡高庫水位至正常蓄水位175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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