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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都沒有收過‘紅包’,你讓我拿什麼來上交?”近日,成都市某縣人民醫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給記者打電話,稱他們醫院因前段時間“反商業賄賂成績不顯著”無法對上交待,院領導竟規定“科室主任每人至少上交500元,普通醫生每人也至少上交30 0元”,交了才能保證醫院和醫生個人順利過關。
據悉,從今年4月開始,成都某縣衛生系統同全國各地一樣展開了反商業賄賂的治理整頓,並公佈了反商業賄賂專用賬戶。但到8月31日自查自糾階段結束時,該縣“反商業賄賂專用賬戶”的進賬依然較少。這期間,作爲縣衛生系統反商業賄賂“首當其衝”單位的人民醫院領導層,“因上交的賄賂款太少擔心被調查”,便於9月1日召開會議宣佈:在9月10日前向“反商業賄賂專用賬戶”上交“賄賂款”,普通醫生每人至少300元,科室主任每人至少500元,並稱“交了錢,醫院和醫生才能過(反商業賄賂)這一關”。
記者瞭解到,此舉一出就在該醫院內引起了強烈反響。“我收都沒有收‘紅包’,你究竟讓我拿什麼出來交?”該醫院一位主治醫生說:“我要是真的按‘指標’交了,這豈不是給自己加扣了一頂黑帽子!”還有一位醫生說,“近幾年來,縣裏整個衛生系統肯定有些人收過‘紅包’或‘回扣’,但這不等於就可以斷定所有人都收了。醫院這種反商業賄賂的作法明顯不合適。”據瞭解,儘管該院有不少醫生對此抱有較大的牴觸情緒,但迫於“壓力”還是認爲“不交不行”。
給醫生下達上交“紅包”指標的消息在當地傳開後,立即引發質疑和反對聲。四川省社科院胡光偉研究員指出,不分“青紅皁白”都必須要上交一定指標數“賄賂”的作法,未免顯得太荒唐可笑了!說嚴重點,這是對醫生人格尊嚴的侵犯和不尊重。成都市政協委員、法學專家古鳳陽說,反商業賄賂本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對醫生是否收受“賄賂”應當憑證據,而不能因爲搞“治理整頓”就推定所有醫生都收受過“賄賂”,這種“有罪推定”本身就是違法的“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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