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老百姓大藥房聯合藥廠進行了4種過期藥免費換新藥的活動。截至昨天,共更換近4萬盒(袋)藥品,回收的很多藥品“沉睡”時間之長令人驚訝,記者在該藥房竟看到了上世紀80年代生產的板藍根。
昨天,記者在老百姓大藥房看到了這個“壽星老”:綠色的藥盒上印着繁體的“板藍根”字樣,包裝爲15克×12塊,生產廠家是國營溫州中藥廠,出廠日期爲1986年10月3日。換藥人郝奶奶說,這個藥什麼時候、在哪裏買的已經記不起來了。前些天看《城市快報》得知老百姓大藥房免費換4種過期藥,就在家裏的藥箱翻了翻,結果使這盒藥得以“重見天日”。該藥房負責人表示,這種塊裝的固體板藍根在市場上已經看不到了,現在都是顆粒劑或片劑的。雖然1986年產的這種藥沒有標明保質期,但現在肯定不能再服用。
現場的多位市民告訴記者,聽說有換藥活動後,對家裏的藥箱進行了清理,沒想到收穫頗豐。市民李先生說:“不找不知道,一找嚇一跳,我竟然從家裏找出30多盒過期藥。不過這次只能換4種過期藥,因此看着找出的其他過期藥感到非常鬱悶。”記者隨機調查發現,造成藥品過期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很多人認爲感冒、頭痛等常用藥家裏應經常備着,但藥品都是整盒整瓶出售的,這些“剩藥”就成爲過期藥的“主力軍”;二是某些醫生給病人開的處方遠遠超出實際需求量,病人吃不了,扔了又覺得可惜,於是就這樣存了下來;三是個別市民看到家庭成員達到醫保報銷的標準,就大量開藥,最終造成藥品過期。
老百姓大藥房負責人表示,我國《藥典》規定,藥品一旦過了有效期就成爲劣藥,不僅意味着失效,有些還可能發生黴變,若大劑量服用過期藥,不但達不到預期的療效,還有可能因藥品黴變後產生的毒副作用直接危害人體健康。他希望通過本報提醒市民,如發現家中藥品出現黴變,糖衣變色、結塊,藥片受潮、溶化、蟲蛀、發酵等異常或變質現象千萬不能再服用,以免引起中毒。
針對藥品浪費現象,業內人士建議,有關部門應對過期藥品回收進行立法,同時將“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機制”作爲製藥企業的藥品售後服務法定義務。有關部門也可設立過期藥品回收基金,以滿足老百姓上繳過期藥後希望得到一定補償的願望。最重要的是引導企業生產小包裝藥品,並制訂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大處方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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