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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2006首屆中國國際酒業博覽會在北京展覽館開展。圖爲與會商家現場調配雞尾酒。
據信息時報報道,煙盒上有“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語,酒瓶上也可能出現了。記者從廣東檢驗檢疫局獲悉,最新的《預包裝飲料酒標籤通則》將從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內,酒精度大於0.5%vol的酒精飲料將推薦採用“過度飲酒,有害健康”、“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等勸說語。
據悉,國家質檢總局於去年9月發佈的GB10344-2005《預包裝飲料酒標籤通則》將代替GB10344-1989《飲料酒標籤標準》,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標準主要有四方面變化:一是飲料酒定義的酒精度範疇由原來的0.5%vol~65.0%vol改爲0.5%vol以上。二是明確了強制標示、免除標示和非強制標示內容。通則明確規定飲料酒標籤上必須標識酒名稱、配料清單、酒精度、淨含量、產品標準號、質量等級、警示語、生產許可證等相關產品內容;葡萄酒和酒精度超過10%vol的其他飲料酒可以免除標示保質期;同時,批號、飲用方法、產品類型、能量和營養素被定爲非強制性標示內容,不做強制要求標明。三是對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的標註方法進行了說明,對已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酒類,要求標示生產許可證標記和編號。四是用玻璃瓶包裝的啤酒要求標示類似於“切勿撞擊,防止爆破”等相關警示語;推薦相關企業在酒瓶標籤上採用標示飲酒危害的“勸說語”。
據瞭解,推薦企業在標籤上印上“過度飲酒有害健康”、“孕婦和兒童不宜飲酒”等等健康提示語,是中國首次以國標的形式對企業提出勸說語標示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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