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即日起至10月25日,天津市文化稽查部門將聯同各區縣稽查執法人員開始“反盜版專項行動”。單位或個人賣100張以下盜版光盤,將處以1萬至5萬元罰款,如果銷售數量超過100張,或兩次因賣盜版盤受到行政處罰,將被吊銷營業執照。
據介紹,本次行動打擊重點將針對音像和計算機軟件製品經營場所,以及相關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單位;銷售盜版音像和計算機軟件製品的無證經營者以及遊商、地攤;盜版音像和計算機軟件製品生產源頭;各種音像、計算機軟件製品經營場所的主辦單位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