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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高博):日前,記者從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自從今年6月份實行立案“四公開”制度以來,整個立案工作的透明度增加了,得到訴訟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據介紹,該院通過電子屏幕及法院公告欄,公開立案標準、立案時間、收費辦法及當事人監督渠道。其中包括:1、公開立案標準。依照訴訟法規定,將各類案件的立案條件予以公開,並由立案接待人員向當事人提供《立案需知》,爲當事人立案提供方便。2、公開收費標準。將相關收費計算方法、收費內容及各項法律援助標準列表上牆,堅持單、據相符,增強收費工作的透明度。3、公開立案時間。對符合立案條件的當日必須立案,疑難案件7日內必須審查完畢,讓當事人對立案情況心中有數。4、公開當事人監督渠道。實行立案負責人現場值班制度,保證每日有一名庭長現場接待當事人反映問題。同時,當事人可以通過來信來訪的方式向紀檢監察部門或通過每週院長接待日向院長反映立案工作中的問題。實施“四公開”制度後,增進了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理解,杜絕了人情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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