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沈陽下崗廠長搶劫殺害7名舞女後殘忍碎屍,據犯罪者交代,他總共作案15起,『這麼做就是想過好日子!,而選擇舞女就是圖錢:『只要我出手大方,她們就跟我走,而且她們失蹤了也很少有人重視』。
2005年11月11日,警察在一處藏屍地點挖掘屍塊
2005年11月7日,沈陽白山路立交橋下發現屍塊,警察在現場勘察
焦點提示
沈陽中院昨日開庭審理2005系列搶劫殺人碎屍案。警方調查發現劉學新專找舞廳女作案,對交代的15起作案已核實7起……
一個又一個,舞廳裡的陪舞女突然神秘失蹤。
一處又一處,沈陽近郊連續發現女性人體屍塊。
陪舞女接連神秘失蹤,背後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疑團:陪舞女連續失蹤
去年4月20日,沈陽警方接到報案稱:皇姑區大世界舞廳的女青年『小金子』失蹤了。
隨後,警方立即圍繞『小金子』展開調查:『小金子』姓張,今年36歲。她的家人介紹,張於3月25日失蹤,下落不明。
不久後,警方又連續接到兩起類似的失蹤案件,而失蹤人員均為舞廳的陪舞小姐。
面對一連串的疑團,警方開始采集失蹤人員的信息,以求串案並破。
線索:一部手機牽出個廠長
6個月後,一個新線索讓陷入僵局的案情出現了轉機。
『小金子』失蹤前使用的手機,竟被人使用,這個新機主姓趙,今年43歲。
於是,警方立即找到趙某。據趙某介紹,這部手機是從大世界舞廳陪舞女許某手中購買的,但許某在同年5月離開了大世界舞廳。至此,警方將許某列為重大嫌疑人。
就在此時,警方在沙河子、荷蘭村等地,陸續發現被分解的人體碎塊,經拼合後分析,被害者均為女性。
這些屍塊是否就是失蹤陪舞女的呢?而許某又在哪裡呢?
不久後,警方在另一家舞廳找到了許某,許某稱這部手機是從大世界舞廳一個叫『王瑤』的陪舞女手中買的。
原來這部紅色的TCL手機,已經經過了層層轉賣。順著這一條轉賣路徑,警方最終查到劉學新這個男人。
劉學新,56歲,家住於洪區黑山路,曾任沈陽市鐵西霽虹電梯制造廠廠長,於1999年下崗。
在劉學新家中的衛生間,警方查出了4個不同女性的血跡,經監測分析與已報案的兩名失蹤陪舞女的DNA相同。
交代:選擇舞女因其失蹤不被關注
2005年11月3日13時許,劉學新在家中被警方抓獲。
『憑什麼抓我,我是守法公民!』這是劉學新被抓後,說出的第一句話。
『你為什麼這麼激動?』警察平靜地反問。經31個小時的審問,劉學新交代了自己搶劫殺人碎屍的全過程。『我之所以選擇作案對象是舞女,就是圖錢。只要我出手大方,她們就跟我走,而且她們失蹤了也很少有人重視,加上我每次作案後都把被害人的屍塊拋在隱蔽的地方,沒人能找到,但我萬萬沒想到,你們(警方)能收集這麼多證據!』
『你曾經還是個廠長?』警方追問。
對此,劉學新低著頭,輕聲說:『是,1999年下崗了。這麼做就是想過好日子!』
至此,歷時近六個月的偵破,沈陽2005系列搶劫殺人碎屍案成功告破。
昨日9時,沈陽中院開庭審理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罪行累累:為三四十元殺人碎屍
據劉學新交代,自己共作案15起。經檢察院核實認定了其中7起,並提起公訴。
張某:2005年3月22日,劉學新在皇姑區北行大世界舞廳認識張某,次日將其殺死分解拋屍,搶走40餘元,以及手機、手表及金項鏈、金戒指、金耳環等物品。
王某:2005年3月28日,劉學新在北行大世界舞廳將王某騙至家中發生性關系後,將其殺死分解拋屍,搶走30餘元及金手鏈等物品。
蘇某:2005年5月20日,劉學新在北行大世界舞廳認識蘇某,次日將其騙至家中殺死分解拋屍,搶走金項鏈、金耳環、金戒指、手機等物品。
董某:2005年8月25日,劉學新在舞廳遇到董某,將其騙至家中殺死分解拋屍。搶走200餘元及手機、金手鐲、金項鏈、金耳環等物品。
宋某:2005年10月16日,劉學新在北行大世界舞廳認識宋某,將其騙至家中殺死分屍,搶走金手鐲。
馬某:2005年10月15日,劉學新在和平區民族電影院舞廳認識馬某,10月17日,用相同手段將其殺死分屍拋棄,搶走金手鐲、金戒指等物品。
李某:2005年10月31日,劉學新在北行大世界舞廳認識李某,次日將她騙至家中殺死分屍拋棄,搶走270元、皮夾克、羊毛衫、褲子及手機、金項鏈、金耳環、金手鐲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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