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天就近日連續發生危害羣衆健康的重大環境事件向媒體進行通報。他說,甘肅省徽縣水陽鄉羣衆血鉛超標和湖南省岳陽縣飲用水源砷超標事件,兩省政府積極防控,環保總局密切配合,事態已經得到有效控制,事件責任也基本查清。這是兩起典型的當地政府及環保部門嚴重失職、瀆職而造成嚴重後果的重大環境事件,對公衆健康造成極大危害,應嚴厲追究當地政府有關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關於甘肅徽縣血鉛超標事件
自今年4月7日發現甘肅省徽縣水陽鄉一名兒童血鉛超標以來,截至9月7日,共發現368人血鉛超標(100μg/L以上),其中列入診斷觀察對象以上的7人,診斷輕度中毒以上的1人。截至9月11日,住院人數共179人,其中兒童171人,成人8人。潘岳介紹,環保總局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地方政府進行了處理,控制了事態。目前,造成污染的徽縣有色金屬冶煉公司已被地方政府徹底取締。需要指出的是,肇事企業徽縣有色金屬冶煉公司是在10年前就被批准上馬的,污染物長期未實現達標排放,大量含鉛煙塵常年超標排放。據測算,該企業僅2003年排入大氣中的鉛就達201噸,濃度約爲568毫克/立方米,超出最高允許排放濃度800多倍,周圍土壤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潘岳指出,對這長達10年的違法排污,當地政府與環保部門難辭其咎。
關於湖南嶽陽新牆河水污染事件
今年9月8日,湖南省岳陽縣城飲用水源地新牆河發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標10倍左右,8萬居民的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和影響。潘岳說,環保總局接報後,迅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與湖南省政府密切配合進行防控,採取消防車運水措施解決居民吃水問題。按照通常防控方法,從上游大量調水即可進行稀釋降解,但在兩日內,新牆河水源取水口砷濃度仍居高不下。經進一步覈查,發現上游大量調水沖刷後,將新牆河河牀底泥中存積多年的砷污染物釋放出來,直至9月13日10時,新牆河水源取水口砷濃度仍超標2.3倍。這顯然不是一起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所致,而是臨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鉛鋅礦化工廠等沒有經過環評擅自開工、長期排放高濃度含砷廢水造成的。有的排污口排放廢水砷濃度超標4000多倍,大量含砷污染物沉澱在新牆河底泥中。在擅自違法開工建設並違法排污長達1年多的時間裏,當地政府與環保部門同樣難辭其咎。
潘岳說,分析兩起重大環境事件的原因,看似責任在企業,實則根源在當地政府,在地方保護主義,“政府不作爲”是導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有關政府和部門負責人負有重要責任。一些市、縣政府領導存在畸形的政績觀,爲追求一時的經濟發展,漠視人民羣衆的健康,甚至包庇縱容違法排污企業,充當保護傘。
在環保總局工作組調查中發現,湖南省臨湘市委、市政府在2005年4月還公然下文對臨湘市浩源化工公司、桃林鉛鋅礦化工廠兩家非法企業進行“掛牌重點保護”;當地環保部門對這兩家企業未履行任何環評手續,對他們的長期違法排污行爲,視而不見,放縱不管;甘肅省徽縣有色金屬冶煉公司在當地環保部門支持下,竟通過了ISO14000環境體系認證。
潘岳指出,目前,由於體制與利益等原因,某些基層環保部門充當了地方保護主義的“開路先鋒”,愧對環保神聖的職責。這兩起事件對全國環保執法人員有着深刻的警示作用。
潘岳強調,農村飲用水安全,直接關係到廣大農村人口的身體健康,關係到社會穩定,中共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對近日發生的20多起影響農村飲用水安全的事件,國務院領導都迅速作出了明確批示。爲建立“解決環境保護行政不作爲”的長效機制,今年2月監察部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出臺了《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爲處分暫行規定》,7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些規定與司法解釋,不應成爲擺設,必須按照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潘岳最後說,鑑於這兩起事件嚴重危害羣衆健康,並造成了極壞影響,環保總局已向監察部作了通報,並建議甘肅、湖南兩省政府在依法追究企業違法排污法律責任的同時,嚴肅追究當地政府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據瞭解,兩省政府的主要領導十分重視防控工作,並已責成有關部門對當地“行政不作爲”問題展開調查;監察部門也要求兩省監察廳對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予以追究。環保總局將密切關注並跟蹤督辦這兩起事件的查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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