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一個多月內就助學貸款連開5次發佈會
違約率28.4%大學生助學貸款尋找風險分擔新機制
面對可能高達數億元的高校學生貸款欠費情況,以及越來越多的銀行與學生借款訴訟糾紛,教育部和財政部日前推出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辦法。
在昨天的教育部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財務司巡視員、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專門對此做出解釋。
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指,中央部門所屬普通高校畢業生如果到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3年以上的,其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將由中央財政代爲償還。
崔邦焱指出,此項制度不僅可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更重要的是,能進一步理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中教育、財政和銀行各方關係,以化解貸款風險,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順利實施。
助學貸款違約率28.4%
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馬文華昨天提供數據顯示,2005年全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總數爲1450萬人,其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約294萬人,佔在校生總數的20%。對於這些困難的學生,國家給予了高額資助。2005年度,全國高校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總金額約爲176.58億元,比2004年度增長54%。
但是,崔邦焱告訴記者,目前高校學生欠費情況比較嚴重,數額可能高達數億之多,而且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在實施過程中也遭到嚴峻的誠信考驗。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蘇寧日前在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全國聯網運行新聞發佈會上說,助學貸款違約率高達28.4%,導致許多銀行不願發放助學貸款。
訴諸公堂
9月,某法院在一週內即收到一支行起訴的90多件借款合同糾紛,訴請解除與大學生簽訂的助學貸款合同,並要求學生立即支付本息,涉案標的共計70多萬元。
來自銀行方面的說法是,上述學生目前均已畢業離校,但畢業後並未依照合同約定按期還款,有的學生已下落不明。
對以上現象,崔邦焱對《第一財經日報》解釋,當然欠款是學生不對,但銀行方面也要深入瞭解情況,否則可能對學生不公正。
“銀行一般直接起訴學生。而可能這個學生已經讀了研究生,按規定其助學貸款是可以延展下去的。”崔邦焱說,“銀行應該找學校的學貸中心聯繫,由學貸中心聯繫貸款學生,通過做工作,是可以將銀行的錢還上的。”
北京銀行行長嚴曉燕日前在一次新聞發佈會上說,北京銀行已有過多起針對還貸違約學生的訴訟,銀行都勝訴了。
政府、學校、銀行三方合作
國家開發銀行評審三局副局長鬍乃鈞在昨天的新聞發佈會上解釋了他們規避銀行貸款風險的做法:就是跟地方政府、教育部、各省教育廳以及高校通力合作,構建新的國家貸款管理模式來防範風險。
即開發銀行和每個貸款學生是金融合同關係,銀行和各省學貸中心是合作關係,各自分工合作,中間簽訂一些協議明確責任權利;另外還建立風險補償金,如果助學貸款完全回收,開發銀行會把風險補償金全部返還給學校和省的學貸管理中心;如果助學貸款的違約率高於風險補償金,開發銀行和高校有一個內部商定的風險分擔機制,用激勵辦法把省教育管理部門、省學貸中心和高校助學貸款管理部門結合起來。
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王旭明指出,這是短短一個多月內教育部第5次就國家助學貸款問題召開新聞發佈會,這在教育部的歷史上不多見,足見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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