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期間將勸返民工等奧運立法內容報道不實
奧運立法是爲奧運創造法制保障
昨天,北京市2008年環境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召開奧運會立法項目研究工作會議,今天有媒體報道奧運會期間可能會放假16天、北京將會勸返100萬民工等。
今天,市政府法制辦主任周繼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這樣的說法是不準確,也是不負責任的。
周繼東主任介紹說,昨天工作會上提出的5大類65個項目,目前只是“奧運立法”項目的徵集階段提出的問題。這些問題,有些需要立法解決,有些只是工作執行中的問題。我們說的“奧運立法”其實是一個奧運會籌備和舉辦期間所涉及到的法制保障問題。這裏可能有立法問題,也有法律適用和工作問題。當然,無論什麼問題,首先都要適用於我國現有的法律體系,同時考慮到歷屆奧運會的慣例以及城市合同中的承諾。即使是需要立法解決的項目,在立法過程中,也需要按照嚴格的立法程序來進行。
奧運立法的基本程序是:首先由各部門、各方面提出需求。目前研究的65個項目都是各部門包括市政府各部門、奧組委、社會各界等提出的建議,是各方面認爲需要解決或者關注的“問題”。只有先提出問題後,纔可能進入深入的研究階段,然後根據研究結果再確定立法項目。對於需要立法解決的項目,還要經專家論證後,由法制辦向市政府正式提出建議,由市政府決定。需要市人大常委會立法的,還要由市人大列入立法計劃。
周繼東主任表示,奧運立法問題是一個十分嚴肅、嚴謹的問題。市委、市政府多次強調,2008年奧運會是全國的一個盛事,北京只是作爲主辦城市承辦奧運會。奧運會期間,北京的社會、經濟並非就處於停滯階段,奧運立法不僅要爲北京籌辦、舉行奧運會提供一個良好的法制保障,同時還要使北京的社會經濟發展保持良好正常的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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