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林、何鬆鵬結夥組織安排外地遊客看豔舞並勒索錢財4600元,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終審以搶劫罪分別判處崔林、何鬆鵬有期徒刑4年,並分別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
今年2月13日晚,徐某、陸某兩人來海南旅遊時,被一出租車司機以看豔舞表演爲由帶到海口市金綠洲大酒店,說好每人只收50元。但事後崔林、何鬆鵬等4人進入房間,要求他們交出4600元,並搜走徐某身上的手機,且以要給徐某的家人打電話相威脅。徐某、陸某隻好交出身上僅有的1600元。
爲拿到其餘的錢,陸某被扣留在酒店內,崔林、何鬆鵬帶徐某乘出租車前往酒店拿錢。在出租車行至海口市某巡警支隊門前時,徐某奮力大聲呼救,崔林、何鬆鵬被民警當場抓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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