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報熱線連續接到兩起停放在居民區內的私家車被“黑手”毀容的報料,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這類事件在很多小區都很普遍。對此律師表示,小區物業是否承擔責任視情況而定,我國《物權法》尚需完善。
前日上午10時許,家住南開區水上溫泉花園的王先生髮現,自己價值78萬元的沃爾沃轎車“破相”了,車體右側出現一條深深的劃痕,車窗玻璃完全破碎,右後視鏡被撞掉了,副駕駛室車門也被撞得殘缺不全。
據在附近晨練的一名大娘介紹,前日清晨5時30分,她從車旁經過時車還是好的,在她晨練的過程中,曾看到一輛大型貨車在未經門衛檢查的情況下駛入小區,從沃爾沃轎車附近經過。清晨7時許,大娘返回時,發現轎車已“破相”了。隨後趕到的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稱,由於沃爾沃轎車屬於高檔車,要想恢復原樣大約需要10萬元。類似的事情還發生在南開區凱立天香花園。前日上午,業主邊女士發現自己的威馳轎車前臉處又被劃出了“十字”,這已經是近幾個月來的第5次了,威馳轎車的車身遍佈多條劃痕,需要全車噴漆才能復原。該小區不少擁有私家車的業主均表示,自己的愛車曾遭“黑手”毀容。
對此,兩個小區的物業公司分別表示,儘管業主沒有交納車輛管理費,但他們還是會在小區巡邏和監控上加強管理,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律師說法
針對以上情況,本市明揚律師事務所楊仲凱律師表示,如果業主向物業公司交納了車輛管理費,物業便與業主形成保管合同,要對業主車輛的保管承擔相應責任,如果業主未交納車輛管理費,雙方則沒有形成保管關係,一旦業主的車輛受損,物業公司是否承擔責任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同時,楊律師表示,我國的物業管理還處於初級階段,與之對應的《物權法》尚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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