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放假通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現將2006年“十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爲法定假日,將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個公休日調至1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羣衆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假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藉機組織公款旅遊活動,切實搞好廉政建設。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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