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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把脈投資建設溫度地毯式實地巡查全國用地
未來或將建立統計快報、動態巡查、遙感監測、產權保護四項制度
日前,國土資源部下發通知,要求確保今年年底前制定完成並統一公佈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同時規定,從2007年1月1日起,各地要由國務院分批次審批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方式,轉到省級人民政府彙總後一次申報的新方式。
土地調查陡然加重
期限敲定,加之《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下稱“31號文”)中第一次提出,“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範圍,以當地實際新增建設用地面積爲準”,這樣以前以租代徵等違規用地將不能逃脫繳費,土地的調查、統計和登記任務也陡然加大。
一直以來,土地基礎工作與業務工作都是“兩層皮”的狀況。而國土資源部地籍司司長樊志全表示,31號文使得土地調查統計數據與政績考覈、稅費徵繳直接掛鉤。
此外,樊志全指出,當前土地調查工作中還存在的問題有:“數據不實,個別地方虛報或瞞報數據;數據上報週期長,有些非常重要的數據到年底才能上報統計一次”。
對此,樊志全提出要建立調查統計快報制度、用地動態巡查制度、土地利用遙感監測制度、土地產權保護制度。
“這四項制度現在還只是設想,最快也要明年才能實行。”樊志全昨天告訴《第一財經日報》。
四項制度
樊志全表示,調查統計需快報,各省(區、市)每月上報一次本地區土地利用變化數據和土地變更登記數據、土地抵押登記數據,每季度隨機統計,半年簡要分析,通過變更調查覈定,年度全面彙總。數據“包括國家和省(區、市)裏批了多少地、批後供應了多少地、實際用了多少地?繳了多少錢”。
數據上報之後,按照地籍司的工作方案,是對各地土地利用狀況進行實地動態巡查。
巡查按照滾動式循環巡查的方法,每月巡查1個省份,每年巡查12個省份,自東往西,3年一個週期,實現地毯式實地巡查,及時發現並報告各地用地情況,及時發現並報告違法用地。樊志全要求各省(區、市)也應逐步建立巡查制度。
除地毯式實地巡查之外,國土資源部也將同時在空中展開滾動式循環遙感監測。
具體計劃是,在已經掌握重點地區土地利用現狀本底數據、本底圖件的基礎上,按照滾動式循環監測的方式,每月監測1個省份,每年監測12個省份,3年爲一個週期,實現地毯式循環,1∶10000高分辨率遙感全覆蓋監測。其中東部和經濟發展較快地區要首先監測。
準確掌握土地基本數據之後,地籍司還將從產權管理的角度着手認真研究和調控土地對固定資產投資的“三重”拉動作用:一是競相低價出讓土地對投資增幅過快的吸拉作用;二是地方政府“以地生財”,擁有資金後對投資的擴充作用;三是用地者獲得土地後,通過土地抵押從銀行取得貸款對投資的再度擴張作用。
樊志全明確表示,地籍基礎工作要成爲土地利用的晴雨表、投資建設的溫度計、違規用地的報警器、耕地保護的明細賬、規範用地的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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