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晨報報道,上週三,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長城保護條例(草案)》。昨天,參與條例制定的中國長城學會副會長、著名長城保護專家董耀會在接受記者專訪時透露,《長城保護條例》有望明年正式頒佈實施,爲長城的旅遊開發設定了門檻。
董耀會表示,野長城的保護與開發是近兩年社會議論較多的熱點。該條例對長城旅遊開發問題設定了具體的門檻,明確了具有一定開發資質的組織機構,經過文物、旅遊等部門相應審批程序後才能開始長城旅遊開發工作。條例正式實施後,部分不具備開發資質的機構將不能從事長城旅遊開發,已經進行相關開發工作、並具有規定資質的機構須補辦相應審批手續。
他介紹說,目前該條例已經進入了徵詢意見程序,預計最晚於明年正式頒佈實施。“此前,各地長城保護級別不同,有些段落的長城爲國家級文保單位,有些爲省級,而很多地方的長城根本沒有核定文物保護級別,這次將有明確規定。”
董耀會說,該條例頒佈後,將結束長城保護標誌、保護範圍、檔案資料與保護機構“四無”的歷史。他表示,該條例首次明確了處罰條款將與《文物法》相協調,處罰條款將使得各項長城保護措施的執行更爲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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