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國營”的林權管理體制和經營模式正在被打破。
被專家稱爲中國“第三次土改”的國有林權制度改革已經正式啓動,黑龍江省伊春市成爲目前唯一的試點林區。
伊春此次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模式被確定爲“國有林地承包經營”,但與簡單的承包方式不同的是,這次改革把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都交給了職工,50年不變,且允許承包林地和林木依法有償流轉。
目前,改革原則是“承包主體全部爲林區普通職工,不接受社會資本,林場幹部也不能‘與民爭利’”,目的是讓林場職工獲得“林權改革第一桶金”。
中國林權制度改革,正在黑龍江省伊春市有條不紊地進行着。
今年年初,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林業局批覆了黑龍江省伊春市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這標誌着社會普遍關注的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啓動。
專家稱,這次改革最大的突破就是觸及了產權。把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都交給了職工,使職工利益和國有林區造林、營林的事業完全融爲一體。
對此,中共中央黨校教育長李興山說,這是繼新中國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改革開放之初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後中國的“第三次土改”。
實際上,我國國有林權制度改革經歷了土地改革時期的分林到戶階段、人民公社時期的山林集體經營階段和上世紀80年代初的林業“三定”階段。然而,這幾次改革只解決了山林管護權問題,並沒有真正觸及到產權。
那麼,這次對於伊春的國有林權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什麼?和以往林業改革有什麼不同?林業職工在這次改革中能獲得什麼樣的實惠?
伊春敲響林改第一槌
今年34歲的黑龍江省伊春市烏馬河林業局職工蔣永彬,無意間成了名人,甚至成了一個標誌。
2006年4月29日,蔣永彬在一次性繳清62901元后,將9.3公頃國有森林正式劃到了自己的名下。他的這次競買行爲,被伊春林管局稱爲“林改第一槌”。
而作爲“第一槌”的主人,蔣永彬的名字將載入國有林權改革的史冊。9月4日傍晚,一身迷彩裝剛從自己林地回來的蔣永彬興致勃勃地坐在記者面前,屋子外面,是正在裝修的烏馬河林業局烏馬河經營所,在院子中央,一個據說象徵着“林改第一槌”的雕塑不久將會佇立在這裏。
“國有林地承包”50年不變
今年1月4日,伊春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正式啓動,在不改變林地國有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伊春市將對淺山區林農交錯、相對分散、零星分佈的易於分戶承包經營的部分國有商品林,交由林業職工家庭承包經營,與簡單的承包不同的是,這次改革把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都交給了職工,50年不變。
《中國經濟週刊》獲悉,伊春國有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模式確定爲“國有林地承包經營”,伊春林業管理局作爲發包方,與林業職工簽訂書面承包經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對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承包收益分配及合同期滿後尚未採伐的林木處置等事宜在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國有林地承包經營由試點林業局分別採取拍賣、招標、協議等方式進行。
“這回有奔頭了。”蔣永彬說,一直以來,每個月只有300元左右工資還時時被拖欠的他,只能靠打工、採蘑菇和摘松子等爲生,“否則光靠工資怎麼活到現在?”。
而現在的蔣永彬確信: “雖然我不會用什麼公式算經濟賬,但是我知道,再過十年、二十年,幾十萬、上百萬的效益是有的。”
從伊春林管局得到的信息顯示,此番試點範圍涉及伊春林區的雙豐、鐵力、桃山、翠巒、烏馬河等5個具有代表性的林業局(每個林業局選定3個林場所),試點面積8萬公頃,平均每戶承包經營面積原則上不超過10公頃。
97%的職工看好承包
目前伊春林改惠及的8000名職工中有97%的人表示出了相當的積極性。截止到8月31日,全市5個試點林業局共與2312戶職工簽定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木流轉合同,流轉林地面積24987頃,總蓄積量150萬立方米。
但是目前仍然有3%的人動員了10次、20次仍然表示白送也不要。
“這些人當中有的是老弱病殘,沒有經營能力;有的是認識模糊還在觀望。”伊春市市長、林管局局長許兆君告訴《中國經濟週刊》,“政府爲這部分職工每家都預留了10公頃林地,什麼時候清醒什麼時候賣給他。”
“改革,就是要盡力做到天衣無縫,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放在羣衆身上。”許兆君說。
“我國18億畝耕地解決了13億人口的吃飯問題,爲什麼43億畝林地沒有解決好現在的生態問題?”記者在採訪中經常能聽到業內人士這樣的提問。
“事實證明,國有國營的管理體制,使森林資源這一林區最重要的資產長期閒置,甚至不斷在貶值。”許兆君告訴《中國經濟週刊》。
此次林改最大突破:觸及產權
“這次改革一個最大的突破,就是觸及了產權。”許兆君說,之前,因產權不明,導致政府部門、森工企業、林業職工等自行其事,森林資源保護責任難以落實,森林資源不斷遭到破壞,陷入了越窮越砍、越砍越窮的怪圈。
因爲產權不明,導致投資主體單一,投資渠道狹窄,投資激勵弱化,國有林業發展投入嚴重不足;因產權不明,導致干與不幹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職工勞動積極性嚴重受挫,生產關係嚴重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因產權不明,導致林業職工創業動力不足,致富手段單一,與其他行業職工收入差距日益拉大……
許兆君認爲,國有林區是計劃經濟的最後一個陣地,到目前爲止,集體林權改革已經實現了突破,但是,國有林區還基本上保持着國有的產權及其所屬的經營方式。
實際上,繼2003年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之後,2006年1月4日中央又做出重大決策,把黑龍江伊春市確定爲全國唯一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試點。一直被喻爲“綠色銀行”的青山終於向國有林業工人敞開了大門。
許兆君告訴《中國經濟週刊》:“過去國有林區職工名義上是國家森林的主人,實際上卻是產權虛置。林業資源的好壞,林木資源培育的成功如何,大道理講與林業職工有關,現實來看又與他們無關。經過這次林地經過有償轉讓以後,變成林業職工的自有資產了,雖然林地是國有的,但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處置權收益權都在他們自身體現了。”
“這個突破相當難。”許兆君說,“國家林業局受國務院的委託管理林業資源,就是院子裏動一棵樹都要上報國家林業局。”但是名爲管了起來,事實上卻做不到。“就是上邊來檢查,也會遇到層層的應付。靠向林子伸手謀求生存成爲有些人的生存法則,甚至出現了爲採樹上的鬆塔而將整片成年紅松林攔腰砍倒的悲劇,私採盜伐屢禁不止……”
“你見過主人一直在偷自家的東西嗎?這在世界上都無法說通,”許兆君向記者感嘆說,“要解決這種非正常現象,就必須讓林業職工不僅是理論上的主人,而是要成爲真正的主人。”
林業管理體制已成爲制約林業發展的“瓶頸性”桎梏,到了勢在必改,非改不行的地步。
“把林地的經營權、林木的所有權和處置權都交給了職工,從而把職工的利益、職工的積極性和國有林區造林、營林的事業完全融爲一體。所以說,這次改革把歷次林業改革都沒有觸及、不敢觸及的產權問題作爲了突破口,通過生產關係的調整,以達到促進林區生產力解放的目的。”
“要改革不要改良,否則改來改去就會不了了之。”這是伊春林改提出以後許兆君一直堅持的原則。
在此次改革試點方案中,對人工商品林的採伐內容進行了調整,其中人工商品林中的速生豐產林和短週期的工業原料林,其採伐年齡可以由經營者自己確定。
林權改革第一桶金給職工
毫無疑問,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調整,政策性很強。在推進試點過程當中,能否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成爲判斷這次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成功與否的一個重要標誌。
試點通過後,破解難題成爲重中之重。
如何避免暴富與貧窮兩極分化
—試點第一年的承包原則:承包主體全部爲普通林業職工,拒絕社會資金、各級領導幹部不參與,不私留山林。
“美國西部曾經進行過大規模的林地私有化,結果,當地的許多人沒有錢購買自己的林子,最後不得不背井離鄉。”東北大學林業工程技術學院院長王立海告訴《中國經濟週刊》,“伊春林改如何保證困難職工有林子種,而不是暴富了少數人窮了更多人,應該是實踐中最首要解決的問題。”
蔣永彬對《中國經濟週刊》說,他們參加的拍賣會,科級以上幹部、企業以及外來的投資者一概沒有獲准參加。隨後的拍賣會據說也是如此。
實際上,伊春林業的歷史欠賬已經達到80億元左右,還有近20億是欠發的工資,不進行改革,何年何月能夠還上?
“目前8萬公頃試點林地,必須堅持做到承包主體全部爲普通林業職工,外部投資者暫不進入,而且各級領導幹部也不能參與,不能‘與民爭利’,更不能私留山林。”許兆君對《中國經濟週刊》說,“這個原則至少今年年底之前決不放開。”
如何保證職工“買得起林”—提供“企業內部無息貸款”
與以往幹部帶頭參與改革不同的是,這次改革,原則上把幹部暫時擋在了門外,這一下子竟然讓普通職工的心裏發了毛。
“幹部不帶頭了,這政策還有準嗎?職工們開始了觀望。”烏馬河林業局副局長王金龍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職工們的顧慮是,好處幹部怎麼能不靠前?”
其實,一年以前的伊春就已經流傳着將要進行林改了。蔣永彬們甚至一年前就上山瞄準了各自想要的林子,隨後,經過幹部們大量的細緻工作,職工們紛紛打消了顧慮,購買山林的願望逐漸強烈起來。
不過,畢竟職工們窮了許多年,一下子拿出幾萬元購買林地,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而8萬公頃試點林地,只是伊春國有林地的九牛一毛,“現在的情況不是無林可買,而是我們沒錢去買。”一些被拖欠了多年工資毫無積蓄的職工無奈地說。
蔣永彬告訴記者,他已經把自己家的、父母家的、岳母家的積蓄全部拿了出來。
對此,許兆君說,“林業職工的現實承受能力必須充分考慮。”
雙豐林業局在這次試點過程中爲伊春林改摸索出了許多好的政策,其中,爲了保證“貧困層”能夠承包到林地,他們實行了“企業內部無息貸款”,即對試點場所貧困職工劃分了2個檔次—“貧困戶”和“特困戶”,由工會組織負責評定向社會張榜公示。貧困戶先交30%的承包款,特困戶先交10%的承包款,其餘欠款到有收益時再補齊。
至於承包款的指定方式,許兆君告訴記者,承包價格的確定要做到既參考市場價格又確保職工能夠接受,並且通過採取拖欠工資抵頂、抵押貸款、分期付款、林業局借款、股份合作經營等多種形式,確保所有有意願的職工都能買得起,讓普通職工拿到“原始股”,讓普通職工通過林權改革率先脫貧致富。
“第一桶金一定要給普通職工。”許兆君告訴《中國經濟週刊》。
如何讓承包的林地、林木變活變現
—建立活立木流轉市場,使森林資源依法有償流轉。
有了自己的林子,職工們開始捨得投入了。
今春造林時,蔣永彬把自己的弟弟、妹夫、表哥等十幾位親屬動員起來幫他植樹,但人手不夠,就又僱了12個壯勞力,十幾天花了3000多元,栽了7000多棵落葉松。
雙豐林業局的劉愛民告訴記者,他去年在這塊疏林地裏栽種了8萬棵五味子苗,今年要好好管理,爭取儘快見到效益。加上今年春季補種的3萬株雲杉,以及他要陸續考察的紅松嫁接等各種項目,他需要大量後期投入。
“這樣的投入我們都很難承受。”劉愛民說。“林子不比莊稼,當年就會見到效益。十年、二十年以上的投入期職工怎麼生活?”類似的疑問不絕於耳。
爲了更好兼顧森林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解決職工短期內的生活,伊春市在林權制度改革試點中進行了一項創新性嘗試,即建立活立木流轉市場—通過把林木、林地資產變成資本,由資本進入市場的環節,實行活立木市場流轉,使森林資源的依法有償流轉成爲可能。
“如果孩子要上學、兒子要結婚,那可以拿出林地的一部分先進入流轉市場以解燃眉之急。”伊春市資源林政局局長李進祥告訴《中國經濟週刊》。“前人栽樹不再只有後人乘涼”。
“具體而言,雖然林業職工開始爲了買林子都投入了全部家底,但是,一段時間以後,個人林子可以拿到市場上進行‘活立木’流轉交易,這樣就可以解決林業職工窘迫的生存問題,讓職工通過出賣林木的所有權獲得短期收益,突破了過去只有把林木砍了才能實現價值的概念。”李進祥說。
“現在國家和省裏的意見是暫時不對外放開這個市場,只是允許職工內部流轉。”許兆君說,“這樣的考慮是避免職工因急功近利出售剛剛到手的林地,最終形成沒有土地、沒有林地而失去生活依靠的三無人員,引起社會不穩定”。
“但是以後的發展方向是,隨着向社會流轉的實現,中型林戶、大林主等都會出現,那時的林地,增值的幅度就大的驚人了。”許兆君說。
另外,雖然伊春市暫時不允許林權的二次流轉和多次流轉,但他們引導職工發展家庭林場,股份制林場,組織“公司+職工+基地”的經營形式,支持職工以林地使用權、林地資源和勞動力參與合作經營,聯戶承包,連片承包。
雙豐林業局局長劉進學向《中國經濟週刊》介紹,該局已經有33個林班實行了聯戶承包,涉及265戶面積3977公頃,有效地降低了管理成本。
中期效益則可以體現在發展林下經濟上。現在一個職工承包10公頃左右林地,面積可達150畝,在承包過程中可以在林下種中草藥、山珍等,可以發展林下的特色養殖。以木耳爲例,如果在林下襬放1萬袋木耳,它的收益就在8000到1萬元,林區職工擺1萬到2萬袋木耳不成問題,投入小,見效快,收益大。
中期效益讓人激動,遠期成果更讓人振奮。據伊春林管局初步綜合測算,按現行的木材市場價格,如果流轉8萬公頃現有林,30年後約可收益72億元;如果發展60萬公頃民有林,30年後約可收益540億元,並且國家和企業可節約育林投入10億元(現行營造林成本1650元/公頃)。
“這不但會有力緩解森林工業企業的危困局面,提高職工現實收入,爲新林區建設提供物質保障和財力支撐,而且會讓伊春在全省範圍內率先邁入小康。”許兆君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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