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吳宏):“十一”黃金週是旅遊的高峯期,爲最大限度地避免消費者在旅遊過程中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促進依法維權,天津市消費者協會、市旅遊質檢所聯合發佈旅遊消費警示。
一、要選好旅行社。消費者在旅遊之前,要選擇經營業績好、誠實守信、服務規範、質量信譽好的旅行社,多瞭解一些旅行社和旅遊線路的操作情況。
首先要選好旅行社提供的線路報價;其次,要確定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及其等級;第三,要了解住宿檔次和標準,住宿飯店的星級情況,房間是否帶有獨立衛生間、空調以及幾人間等;第四,要詢問旅遊車及旅程的安排、車輛是否有空調、遊覽內容是否充實合理、時間安排是否緊湊;第五,要了解旅行社的出票能力,避免因爲拿不到預定計劃中的交通客票而更改交通工具的等級和往返時間。以上內容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要明確、細緻地瞭解。
二、報名參團手續要細緻規範。(一)消費者要持有效證件親臨有關旅行社或其營業部;(二)消費者要選擇適合自己的行程安排;(三)消費者要清楚瞭解團費所包含的項目;(四)消費者要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並選擇市旅遊局推薦的合同示範文本;(五)消費者交付團費時要索要發票、行程表、參團須知、賠償細則等;(六)消費者要了解與行程有關的其他事項,如發車時間、地點、導遊姓名、聯繫方式等;(七)爲獲得更爲全面的保障,建議遊客與旅行社簽約後,向保險公司購買旅遊意外保險。
三、維權範圍要明確。市旅遊質檢所和消費者協會受理的旅遊投訴案件包括:(一)旅行社因自身過錯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質量標準的;(二)旅行社服務未達到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三)旅行社破產造成旅遊者預交旅行費損失的。
不受理的旅遊投訴案件包括:(一)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二)旅遊者在旅遊期間因自身原因發生人身財務意外事故的;(三)適用保證金賠償範圍以外的其他經濟糾紛;(四)超過規定的時效和時間的;(五)司法機關和其他行政部門已經受理的。
四、要掌握投訴渠道和時效。當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旅遊質檢所投訴,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向旅遊質檢所投訴的時效期爲60天,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的時效期爲6個月。投訴時效期從投訴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益被侵害時起算。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延長投訴時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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