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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社會關注的河北省機動車車牌“吉祥”號碼拍賣立法問題水落石出,在25日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二次審議的《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草案)》中,此條款被刪除。
原辦法草案第十條規定:機動車號牌號碼可採用隨機選號或公開拍賣的方式發放。公開拍賣的號牌號碼不得超過該批次發放號牌號碼總數的20%。拍賣所得的款項應專項用於道路交通事故的社會救助。經8月下旬的立法聽證後,省人大法制委認爲,鑑於公安部明文要求機動車號牌號碼實行隨機發放,本省機動車號牌號碼尚無公開拍賣的實踐經驗,目前進行立法,條件尚不成熟,故刪除此條款。
在此前舉行的立法聽證會上,有12人發表了意見,贊成和反對比例爲7∶5,社會輿論也爭議不斷。贊成特殊號牌可拍賣者認爲:喜歡“吉祥”號碼是一種無害的民間風俗,不是迷信;拍賣所得用於道路交通事故的社會救助,是通過經濟手段合理配置社會資源,體現了社會公平;並且也使機動車號牌申領過程公開化。
反對者認爲:這混淆了行政機關的職能;從法律公平角度考慮,拍賣會使得公民因爲貧富的差距而在享有權利上有所差別,製造新的社會不公;從實際操作角度考慮,有可能在拍賣過程中產生新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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