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不堪忍受“流氓軟件”的騷擾,中國網友自發組成反流氓軟件聯盟,將製作流氓軟件的企業訴諸法律。目前已有十餘家企業被告,而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有一百三十多家。這一事件成爲互聯網大會之後最熱門的事件。
流氓軟件介於正常軟件和病毒之間,它在網絡用戶不知情的情況,悄悄植入用戶電腦,它可能具有正常的功能,如下載、媒體播放等,同時還具有惡意功能,如出彈廣告,偷窺用戶上網行爲等,由於它很難卸載,網友形象地稱之爲“流氓軟件”。
流氓軟件對用戶造成的侵害,輕者浪費用戶的電腦資源,重者侵犯用戶的隱私。據統計,目前中國網友百分之九十九遭受流氓軟件的騷擾,其危害已經到了不得不治的階段。但是,截至到目前,互聯網的多個管理部門均未對流氓軟件發表意見,而專家們在上海市律師協會的“訴流氓軟件法律問題研討會”上,一致認爲流氓軟件背後存在法律真空。
記者採訪的一些業內人士表示,時下,對流氓軟件的治理,首先應從制定行業標準開始。
第一,對於什麼是“流氓軟件”,現在還沒有明確的界定。如反流氓軟件聯盟提出的強行侵入用戶電腦,無法卸載,強行彈出廣告,偷偷收集用戶行爲習慣等特點的軟件統統稱之爲流氓軟件。殺毒廠商瑞星公司二00五年將流氓軟件界定爲廣告軟件、間諜軟件、瀏覽器劫持、行爲記錄軟件、惡意共享軟件等。而中國互聯網協會祕書長黃澄清則不同意流氓軟件的稱呼,他認爲這種軟件應該被稱爲“侵犯網民權益的惡意軟件”。
第二,網友大多寄望於出臺相關的法律,從而對製造者進行懲處。但是,互聯網的發展大大超前於法律的制定。僅以垃圾郵件爲例,用戶對垃圾郵件的投訴已有多年,中國互聯網協會對垃圾郵件服務器進行封殺也持續了四年,但直到今年三月,相關法律纔出臺。對於惡意軟件,先從行業標準做起,將來有可能漸進向法律層面推薦。
第三,對互聯網進行管理的部門有工商局、新聞出版署、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信息產業部、文化部等,但對於流氓軟件的管理,則沒有明確的歸屬。中國互聯網協會作爲行業組織,既爲會員服務,也爲政府制定決策服務,因而有可能多瞭解企業和網民的想法,制定出合理的規範,推動企業的自律。在此之前,互聯網協會推動了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規範的出臺。
只有對流氓軟件行程清晰的界定,才能夠精確打擊流氓軟件,而又不傷及無辜企業的聲譽,保護網友的利益。黃澄清表示,中國互聯網協會在關注垃圾郵件、網絡版權、P2P發展等新問題的同時,現在正打算就流氓軟件進行調研,在制定標準的基礎上,爲網友開發出相應的技術工具;上海的管理部門已經在抓緊時間草擬地方法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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