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門查獲賣淫、嫖娼、吸毒人員,應當及時通知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並協助進行艾滋病強制性檢測。”昨天,浙江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了《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條例(草案)》,這是該省繼2003年在全國率先制定頒佈《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辦法》後,擬推的一部地方性防艾法規。
從“應當檢測”到“強制檢測”
“國務院頒佈的《艾滋病防治條例》規定了自願檢測和應當檢測制度。浙江對此作了細化,實行艾滋病免費自願諮詢和自願檢測,並根據我省經驗,規定了強制檢測或者有條件可以強制檢測的情形。要求強制檢測的人員必須接受檢測。”浙江省衛生廳廳長李蘭娟昨天在作“關於《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條例(草案)》說明”中表示。
“草案將對賣淫、嫖娼、吸毒、勞教、勞改等人員的艾滋病檢測從行政措施上升到了法規層面,並在全省進一步落實。”
對於接受艾滋病檢測人員的權益,李蘭娟表示,草案進行了嚴格的約束。衛生主管部門必須在徵得病人和感染者或其監護人同意後,方可將有關信息告知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等相關部門。
政府承擔檢測經費
李蘭娟表示,對於自願接受艾滋病諮詢、檢測的人員,由指定醫療衛生機構免費提供諮詢和初篩檢測。強制檢測所需經費也將由政府部門承擔。同時,將抗艾滋病病毒藥品及相關的診療費用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目錄。
因此,草案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艾滋病防治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艾滋病防治專項資金,省人民政府應當對經濟欠發達地區和海島地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浙江艾滋病疫情總體上尚處於低流行水平,但出現了感染人數急劇加速增長,從高危人羣向普通人羣擴散的趨勢。”李蘭娟說。截至2005年底,浙江省累計報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達1288人,艾滋病病人210例,分別比2004年上升51.9%、52.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遍及11市83縣。今年1~7月底,又新增報告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351人,比去年同期上升43.9%。據估算,浙江省實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已約達1萬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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