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部崛起具體實施政策開始出臺——
中部地區如何走出困惑,迎頭趕上,擔負起中國經濟新增長極的重任,成爲首屆中國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與會各方熱議的話題——
中部崛起戰略的提出和逐步實施,讓“不東不西”的湖南、湖北、河南、山西、安徽、江西走到了時代舞臺的聚光燈下。繼東部沿海開放、西部開發、東北振興等政策實施後,中部六省的發展一度陷入“各方夾擊”的尷尬境地。中部地區如何走出困惑,迎頭趕上,擔負起中國經濟新增長極的重任,成爲首屆中國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與會各方熱議的話題。
“中部塌陷”是否存在?
被人們稱爲中國經濟社會縮影的河南,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總量連續多年位居中部六省首
中部六省擁有我國十分之一的土地和近三分之一的人口,是重要的能源、原材料生產和輸出基地。再加上承東接西、連南通北的區位優勢,成就了其“雄踞一方”的實力。但近年來,中部地區卻越來越淡出了人們的視線。在東部沿海、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加速發展的對比之下,中部顯得有些黯然失色,被比喻爲“中部塌陷”。
據統計,1952年中部六省經濟總量在全國所佔的份額爲21.54%,1978年爲20.68%,1990年爲22.15%,2000年爲20.37%,2004年爲19.66%,其份額逐步走低。
有學者認爲“中部塌陷”的說法雖然源自近年經濟指標中中部增長較慢的現實,但和西部相比,總體實力上還是中部更強一些。而且,目前中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正在加速,與東部地區的增速差距也在縮小。如果僅從“塌陷”的角度來看中部發展,來論證中部需要崛起,未免太過消極。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部長張小濟說:“我並不同意‘中部塌陷’的說法,中部與東部沿海的差距是在開放過程中形成的,實際上中部地區的增長速度並不慢。中部崛起戰略的提出不是由於‘中部塌陷’,而是基於中部面臨一個新的發展機遇期。”
經濟學界的專家盛洪認爲,由於東部發展較快,產業升級日趨明顯,東部原有的勞動力密集型產業受制於勞動力價格上升、地價上升及環境承載能力限制,開始向外轉移,而鄰近東部的中部各省恰巧得到地利之便,同時又有產業基礎好、勞動力和資源價格便宜的優勢,這樣東部的產業轉移爲中部發展帶來機遇。“可以說,中部崛起戰略的實施,是水到渠成,恰逢其時。”
“逐鹿中原”:博弈還是共贏?
國家“中部崛起”戰略的提出,激發了中部各省領跑中部、率先崛起的熱情。“中部崛起”的機遇中也潛藏着“逐鹿中原”的競爭。
張小濟說,在中部崛起的過程中地區競爭不可避免,如果競爭的目的是爲了促進共同發展,地區競爭將成爲推動中部崛起的積極因素。
但在中部地區這輪競相發展的熱潮中,也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現象:有的地方爭先恐後將自己定位爲中部崛起的先鋒和龍頭老大;一些地方或明或暗地在招商引資、產業項目、政策環境等各方面展開了激烈的角逐和競賽,甚至出現了以超低地價招商引資等不良競爭現象。
專家認爲,改各自博弈爲攜手共贏,纔是中部崛起的正確方向和出路。中部要實現作爲一個整體板塊的崛起,需要培育多個增長極,絕對不是一省一市排他性的一枝獨秀。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主任文樹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一個地區的發展,必然會與周邊地區聯動,形成整體向上的力量,中部崛起必須打破省區間的利益侷限,加強資源共享,跨區域進行資源與要素整合、產業和企業的重組,實現由“行政區經濟”向“經濟區經濟”的轉變。
中部崛起遭遇“政策飢渴”?
在我國的整體經濟佈局中,東部地區享受開放政策實現了“先富起來”,西部地區通過國家的各項優惠政策加快了大開發的步伐,而東北地區老工業基地也利用國家的傾斜政策逐步走向振興,這種情況下,中部六省對中央政策的期待顯得尤爲強烈。
2006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了《關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這一綱領性文件爲促進中部六省的經濟發展提出了36條政策措施,使得中部崛起戰略在提出兩年之後終於步入實施階段。在此間召開的首屆“中博會”上,商務部提出了“萬商西進”工程,以此爲代表的其他多項措施,標誌着國家相關部門對於中部崛起的具體實施政策開始出臺。
在這樣的背景下,中部崛起應該在多大程度上依賴中央政策的支持,成爲了此次“中博會”上引人注目的問題。
有關專家認爲,中部發展問題同自然、歷史人文和體制問題相關。中部地區不要因爲自己目前在增長方面暫時落後而盲目進行政策攀比,而是要在客觀分析自己優劣勢和機遇與挑戰的基礎上,用好已有政策,積極推動更有針對性的政策出臺。
盛洪認爲,對於中部地區的發展,中央政策、外部條件固然必要,但內部因素是實現崛起最爲關鍵的因素。目前中部最應該做的是,研究自己,謀求發展。一味地依賴優惠政策,發展不可能持久。
“如果東部發展有優惠,西部大開發有優惠、振興東北等老工業基地也有優惠,全國各地區都有優惠政策,就等於不存在任何優惠政策了。所以中部地區不是要優惠政策,而是要平等政策。”這位經濟學家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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