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日起,《北京市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實施細則》正式實施。
約束壟斷行業經營成本
細則規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定價、調價都必須先進行成本監審。“實施細則把成本監審過程置於社會監督之中,健全了對壟斷行業經營成本的約束機制。”市發改委成本調查隊負責人說:“此外,成本監審進一步體現了政府市場監管職能的約束力,提升了價格決策的科學性,客觀上也促進了經營管理者轉變粗放的經營模式,可以說是一舉多贏。”
成本監審經費政府買單
成本監審實行定調價監審和定期監審相結合的制度。定調價監審是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或調整商品和服務價格前實施的成本監審。定期監審是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商品和服務成本按照一定的年度間隔時限實施的經常性的成本監審。實施成本監審應建立工作會商制度。在制定具體商品和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確定社會平均合理費用支出標準、覈定定價成本時,可以邀請財政、稅務、審計以及相關行業行政管理部門協助工作。
細則規定,成本監審的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監審結果逐步向社會公開
“今後,我們將逐步向社會公開成本監審結果,讓老百姓瞭解由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的客觀公正。”市發改委成本調查隊負責人表示,對於虛報、瞞報、僞造及篡改成本資料或者不按規定提交成本資料的生產經營者,要記入誠信檔案。
另據介紹,成本監審實行目錄管理,覆蓋了關係羣衆生活的重要商品和服務等諸多領域,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由市價格主管部門依據本市定價目錄確定和調整,並對社會公佈。需要價格聽證的所有商品和服務,自動列入成本監審目錄。
據悉,近年來北京市已相繼實施了燃氣、城市供水、市管遊覽參觀景點門票、在京高等院校教育收費、高中教育收費、國道改建等定調價成本監審並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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