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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來津打工的司機張中浩醉酒駕車,還推開驗酒交警並把交警手中酒精呼吸檢測儀打掉在地。昨天,公安河北分局依法給予張中浩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交管部門依法給予其罰款1500元並暫扣駕照6個月的處罰。
9月29日21時20分,張中浩駕駛號牌爲津CS9662的銀灰色松花江小客車在獅子林大街金緯路交口畫龍行駛。交警立即上前攔車檢查。交警懷疑張中浩飲酒後駕車,要求測試酒精含量。當聽到驗酒時,張中浩推開交警,並將交警手持的酒精呼吸檢測儀打掉在地。交警將張中浩送至公安醫院抽血驗酒,結果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竟高達195.4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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