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媒體報道稱,日本駐聯合國大使大島賢三13日在大使級磋商結束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美國提出的對朝制裁決議案修正案再進行修改的決議草案,5個常任理事國和安理會輪值主席國日本已基本達成協議,該草案將於14日獲得通過。
據悉,美國在磋商過程中正式提出了以軍事、經濟制裁的法律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爲基礎的制裁決議新修正案,各方對經過部分修改的最終修正案基本達成協議。
美國提出的新修正案表示,朝鮮的核試驗宣佈分明是對國際和平與穩定的威脅,將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行動。
同時,修正案還包括了嚴厲的貿易限制措施,如禁止出口有助於朝鮮的核、彈道導彈和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計劃的物資和奢侈品等。
修正案還規定,成立以安理會理事國組成的制裁監督委員會,並在朝鮮的團體和個人中,指定禁止國外旅行或凍結金融資產等對象,要求至少在每90天向安理會提交一份活動報告。
但修正案刪除了禁止朝鮮船舶、飛機入港和禁止進口朝鮮產品等日本提出的制裁措施。
安理會還規定,將繼續評估朝鮮的行動,並談及加強制裁和解除的可能性,爲用外交手段解決問題留下了餘地。
據悉,美國12日向安理會正式提交和傳閱了可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對朝進行強力制裁決議的修訂案。美國和日本希望於13日對聯合國安理會對朝制裁決議進行表決,但俄羅斯要求推遲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