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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10月12日,天津市郵政管理局接到舉報:“市內某區部分社區物業管理部門多次阻攔郵政投遞人員進入小區投送商業信函,致使數萬餘件商業信函無法投遞。”
接到舉報後,市郵政管理局立即對此事展開調查。經查,自2006年7月下旬開始,市內某區部分社區物業管理部門以業主拒收和保護環境爲由,先後致函當地郵政部門稱:“郵政投遞人員投送商業信函就是投遞廣告,因此不能進入小區”,並多次攔截、阻礙郵政投遞人員進入居民小區投遞商函,造成了數萬餘件商函無法投遞。爲此,市郵政管理局市場執法人員先後對相關物業管理部門進行了走訪、告知,協調解決此類問題。郵政執法人員先後向相關物業管理部門負責人闡明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中關於保護公民通信自由的有關規定,明確告知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郵政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同時還依法解釋了信函和印刷品廣告的區別,國家郵政主管部門對信函的明確界定,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傳遞的緘封的信息的載體,而商業信函屬於信函的範疇,郵政部門投遞商業信函的行爲受法律保護。
通過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告知、解釋和協調,物業管理部門負責人紛紛表示:“過去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缺乏瞭解,認爲商函就是普通廣告,不知道這樣做既是對公民通信自由的侵犯,又防礙了郵政工作人員執行公務,已經認識到此問題的嚴重性。”各居民小區物業部門負責人均表態:“立即糾正違法行爲,配合郵政投遞部門的工作,並積極向業主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實保護小區居民通信自由等合法權益。”截至目前,投遞受阻的數萬餘件商函已經成功復投。
同時,爲了進一步宣傳國家關於保護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的法律、法規,保障郵政市場的正常秩序,市郵政管理局於10月16日發佈了《關於依法保障小區郵件投遞的通告》,並已陸續向全市物業小區管理部門寄發。通告中明確告知:郵政部門收寄和投遞各類郵件的行爲是國家賦予的職責,是依法履行公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郵政工作的正常進行。希望相關物業管理部門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向有關業主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保公民通信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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