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鉅額債務糾紛,江蘇太平洋建設集團法定代表人嚴介和,日前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限制出國離境、住豪宅、坐高檔車。
嚴介和的太平洋建設集團,曾獲得“中國優秀民營企業”等多個稱號。由於在此前4起已判決生效的經濟糾紛案件中,嚴介和與太平洋建設集團尚有總金額達3200多萬元的銀行擔保貸款或工程材料款沒有還清,已相繼被南京市法院啓動執行威懾機制和相關聯動機制。
然而,啓動執行威懾機制後,嚴介和與太平洋建設集團依舊沒有履行還款義務。17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嚴介和發出“限制高消費令”。
按照“限制高消費令”的規定,嚴介和將不得以自有財產爲其他法人擔保,不得以考察、旅遊等名義出國離境,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辦公,不得在消費場所高消費,不得居住豪華住宅和乘坐高檔車輛等。
法院將在公共場所對此“限制高消費令”進行公告,由市民和申請執行人對嚴介和的消費行爲進行監督。同時還規定,如果嚴介和不能遵守“限制高消費令”的相關內容,法院將視情節依法對其採取罰款、司法拘留等強制性措施。
對話胡潤
位列“百富榜”爲何不還錢
據金陵晚報報道日前,在剛剛發佈的胡潤“百富榜”上,太平洋建設集團法定代表人嚴介和,以75億元的資產位列“百富榜”第16位。衆多讀者有了疑問:號稱身家75億資產的“大富豪”爲何還不出160餘萬元債務(因在4起判決已生效的經濟糾紛中,尚欠3238萬餘元的銀行貸款或工程材料款沒還,其中嚴介和的個人債務160萬餘元),而受到法院的執行威懾?
前日,記者曾接通過手機向胡潤求證這個問題。胡潤表示,“太平洋建設集團2005年的利潤額超過了10億元。”
“那您是否知道嚴介和目前身陷‘債務門’,被法院逼債的消息?”記者問。
“企業高速發展時,有時會碰到像今天太平洋建設問題。不過,這能代表什麼呢?這並不能代表嚴介和的身價不值錢!”胡潤說,“企業的負債、現金、贏利等因素都將包含在我的榜單評估範圍之內。我的百富榜是根據去年預算利潤和市盈率等標準測算出來的,國際上都是用這種標準來測算一個人的財富。”
對話法院
嚴介和鉅額資產在哪裏
據金陵晚報報道記者轉向南京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求證:“胡潤說嚴介和有75億元資產,可法院卻執行不到他的財產,這種巨大的反差,究竟是什麼原因?”
該負責人回答:“嚴介和究竟有沒有能力償還債務?他的資產到底在哪裏?法院也需要準確的答案,這也正是法院對嚴介和、對太平洋建設集團啓動執行威懾機制的原因。”該負責人強調:“法院對欠錢不還的企業和個人啓動執行威懾機制的目的,是督促他尊重法律,自覺、儘早履行還款義務,否則將要爲此承擔法律後果。但只要企業、個人還清了債務,威懾機制就會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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