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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霍豔華):天津飛速發展的城市建設,爲文物保護,特別是建築文物保護提出了更高要求。10月23日,爲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國家“保護爲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和平區舉行了第四次文物工作會議。
會議總結了和平區“十五”期間在文物保護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和經驗,提出了“十一五”期間和平區文物保護工作的重點,並對十五期間在文物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市外事辦公室等12家先進單位和李惠東等20名先進個人進行了表彰。
這次會議增強了和平區各有關部門和羣衆的法律觀念和文物意識,提高了對文物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將會對和平區的文物保護工作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進一步提升和平區的文物工作水平。
和平區文物建築資源豐富,共有國家級文保單位4處,市級文保單位52處,區級文保單位64處,尚未公佈爲文保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135處,均佔全市的將近一半。近年來,和平區在嚴格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法》,不斷加強文保工作的同時,大力挖掘近代人文旅遊資源,相繼在重要名人舊居和風貌建築前鑲掛了120餘塊文物建築說明牌,開闢了五大道風貌建築博覽遊、法式建築風情遊等依託近代文物建築開發的旅遊特色線路,利用中共天津歷史紀念館、中共北方局舊居開闢了紅色旅遊專線,成爲“近代中國看天津”都市觀光遊的重點,使和平區文物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躍上了一個新水平。經過國家文化部、國家文物局評選,和平區2004年獲得全國文物工作先進區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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