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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一乘客酒後乘出租車偏要指揮司機闖禁行路回家,否則就不下車。在衆人勸說下雖乘車繞禁行路回家,但隨後又拒付出租車等候費用,爲此事,雙方先後僵持了一個小時。
昨晚,聯衆出租汽車公司劉師傅從小海地拉載一家三口乘車到和平區貴陽路附近。上車的男乘客明顯喝了酒,表示要一路指揮司機師傅行車。當車開到貴陽路蘭州道交口時,距離乘客所住小區很近,但男乘客要求司機拐彎開車闖禁行路送到他家樓下。司機表示不能向前開,否則會受罰。沒想到男乘客偏要車走禁行路,否則不下車。他還聲稱晚上沒交警,也沒有攝錄,如果司機被“逮”算他的,隨後還拿出200元錢揮舞。司機見男乘客喝了酒,就勸說其走兩步回家或開車繞行。男乘客不聽勸阻,聲稱還要告司機拒載。雙方在路邊僵持了半個多小時,原先計價器顯示的17元此時又多蹦出等候的費用7.5元。在家人和圍觀者勸說下,男乘客讓了步。隨後出租車從單行路繞行到小區樓下時,計價器顯示連等候共多出不到10元。下車時,男乘客卻稱不付多出的的費,爲此,雙方再次爭執起來。其後男乘客妻子偷偷將30元塞給司機。見此,司機師傅只收了20元錢,纔將先後僵持一個小時的爭執收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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