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爲期5年的全市統計“五五”普法正式啓動。
這次普法對象是天津市所有與統計活動有關的人員。普法規劃明確規定,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都要如實、準確、及時申報統計數據,不能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僞造、篡改,否則本市統計部門將依照國家統計法及本市統計管理條例規定,實施警告、罰款、通報批評、行政處分等處罰。據悉,罰款的最高額度將達到5萬元;虛報、瞞報情節輕微的,將受到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處罰;情節較重的,將受到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