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臨“重大公共安全”時,三峽壩區的應急防禦體系面臨着巨大挑戰。有專家建議,三峽壩區有必要構建一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體系,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迅速實現跨部門的快速響應和聯合行動。
近日,在第一屆應急管理國際研討會上,長期研究三峽工程公共危機事件防禦體系的華中科技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佘廉教授在題爲《三峽壩區突發事件管理體制分析》的講演中指出,三峽壩區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與災害,其結果可能引發社會性事件。
佘廉認爲,由於三峽壩區的水路交通(如航道、港口和船舶等)、電航調度(如水力發電、船閘協調等)、社區意外因素(疫情、恐怖事件等)、三峽工程帶來的自然環境變遷(壩區的地質改變、水質污染、水產動物的病害等)等以及由於以上因素的共同作用,均可單因素或多因素互動而誘發壩區突發事件與災害。
“有着‘銅牆鐵壁’之稱的三峽大壩也是有着敏感的地方,那就是船閘。如果沉船事件意外發生後,物體在一定的水流速度下發生了我們不可預料的衝撞事件或者化學反應,對船閘以及壩區水質都是巨大威脅。
“一個好的趨勢是,目前包括公安、民政、水利樞紐部門等在內的各個職能部門,都有各自的壩區突發危機事件的防禦措施。”佘廉告訴記者,“但也僅僅是初步階段。”
佘廉認爲,目前面對公共危機事件,三峽壩區的防禦體系面臨一些問題。一是預案中缺乏應急救援的聯動內容。由於行政隸屬關係的不同,形成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多頭管理,往往會導致各部門各自爲陣;“條塊分割”使得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會使救援失靈。
二是現有預案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規以及應急組織的建設和綜合管理機制。佘廉認爲,有必要構建一個三峽壩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體系,將壩區作爲一個整體,與之相關的各個單位所應承擔的責任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實現資源共享,統一部署應急設施的建設,以及應急資源的儲存、調度。
交通部水運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蘇國粹對此觀點表示贊同。他說,不僅三峽大壩,其他大型項目也存在不同部門之間相互協調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