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人章宏謊稱與南昌市商業銀行一主要領導“女兒”談戀愛,虛構工程項目,僞造涉及工程建設的多個文件,先後以融資、分包工程項目等爲名詐騙9人錢財73.3萬元。日前,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章宏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萬元。
今年37歲的章宏是南昌市皮件二廠工人,初中文化。他從2004年開始多次向外宣稱,自己與南昌市商業銀行一主要領導“女兒”蔡某是戀愛關係。2004年5月,他以投資“久久桃苑大廈”工程需要一筆土地訂金爲由,向其朋友甘某借款2萬元,從而開始了他第一次詐騙行徑。
此後,章宏便一發不可收拾,借銀行行長“準女婿”的假光環,手持一份僞造的贛商行(2005)153號南昌市商業銀行貸款批覆,分別以需要融資、需要資金疏通關係等藉口,分別向與之合作的郭某、周某、馬某共借款49萬元。
屢次詐騙得逞使章宏的慾望日益膨脹,詐騙也進入一個新階段。而越來越多的老闆由於過於相信其銀行行長“準女婿”的身份以及賺錢心切而紛紛中了章宏的圈套。接下來,章宏繼續以籌辦“久久桃苑大廈”爲由,僞造了南昌市久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證等文件,通過將大廈水電工程、牆紙業務、外牆工程、建築施工工程、鋁合金窗工程等許諾給不同的承建商,分別從他們手裏騙取借款共計2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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