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織無國界的反腐“天網”——寫在國際反貪局聯合會正式成立之際
深秋的河北香河第一城,古色古香,楓葉盡染。10月25日,迎來了國際反腐敗領域的盛事——國際反貪局聯合會正式成立。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第一個以各國反貪機構爲成員的國際組織正式成立,標誌着打擊貪污賄賂腐敗犯罪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進入了一個嶄新階段。各國反貪機構聯手肅貪,將令貪官無處可逃。
貪官:逃避制裁出現新特點
“我好後悔自己做的事……前程毀於一旦,我後悔莫及。”這是夥同他人貪污、挪用公款4.82億美元的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餘振東,被從美國押解回國後的懺悔。
近年來,隨着我國經濟體制的轉型以及經濟全球化、信息網絡化,腐敗成爲我國發展改革過程的痼疾之一,腐敗分子犯罪後潛逃出境或將贓款轉至境外日益增多。
我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等方面發生了一系列深刻變化,貪污賄賂犯罪出現了跨區域、跨國作案等新情況。最高人民檢察院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副主任陳東分析了在逃職務犯罪案件的特點:
——潛逃出境犯罪嫌疑人,過去大多是一般工作人員,現在處級、廳級幹部增多。如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在擔任溫州市副市長兼金溫鐵路溫州段建設總指揮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污1100多萬元後,舉家逃往美國。
——潛逃境外發案領域,從過去金融系統、大中型企業的負責人比重較大,逐步向銀行工作人員、企業負責人、國家工作人員發展。
——潛逃出境攜款數額,從過去的幾萬、幾十萬發展到現在的幾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
——潛逃時機,從過去的因案發倉促出逃,發展到有準備、有預謀出逃。逃往的國家從過去多逃向中國周邊國家、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發展到現在逃往西歐、南非、南美等地區。
中國:反貪追逃“全方位圍剿”
遠遁天涯也枉然。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局長王建明語氣堅定,“腐敗是各國共同打擊的對象,國與國間的司法合作、協作配合日益緊密,法網越織越密,犯罪嫌疑人終究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截至目前,我國在國外有關機關的配合下,從30多個國家或地區成功抓獲了潛逃國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70多人,極大地震懾了腐敗犯罪,維護了國家利益和法律尊嚴。
“我國要建立對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的‘全方位圍剿’體系。公安、檢察、法院、外交、金融、司法等部門正在積極開展協作,並且拓展國際司法合作空間。”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說。
——對發現可能外逃的人員,檢察機關對有關信息進行彙總和分析,提前擬定預案,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措施。
——通過公安機關對外逃或可能外逃以及潛回國內的犯罪嫌疑人及時採取邊境控制、上網追逃、全國通緝等措施張開緝捕大網。
——對發現潛逃境外犯罪嫌疑人確切去向的,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利用國際警務、檢務、司法合作渠道進行緝捕。
——加強對反洗錢活動的監控與情報交流,以有效地防止和查證腐敗犯罪資產的轉移。目前我國已與國際反洗錢組織建立了固定聯繫機制。
從犯罪行爲發現到潛逃行爲監控,從境內證據調查到境外司法協助開展,從轉移資金監控到失蹤人員查緝,“通過多部門全方位協作緝捕追逃,現在已初步形成配合密切、高效務實的一體化機制。”王振川說。
我國正在加快遣返、締結引渡條約等工作步伐,正充分運用國際司法協助、國際刑警組織、邊境區域合作等途徑和渠道開展追逃,打擊腐敗犯罪、跨國犯罪的無國界行動將會越來越多。
全球:貪官難逃反腐“天網”
據大會提供的數據顯示,現在每年發展中國家由於腐敗導致的經濟損失爲200億美元,而發達國家每年由於腐敗導致的經濟損失則高達5390億美元。
作爲全球性問題,腐敗的威脅已被世界各國普遍承認。2003年10月31日,第58屆聯合國大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2005年10月27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並批准了該公約。自此,中國已經正式成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締約國。“這極大地拓展了我國反貪追逃的國際合作空間。”王建明說。
“目前,中國辦理的司法協助案件已涉及到泰國、韓國、新加坡、俄羅斯、荷蘭、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數十個國家。”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說,中外司法協助內容也由簡單的調查取證發展到相互派員取證、刑事訴訟移管、引渡等多個方面。
我國已同20多個國家簽訂了雙邊引渡條約,與49個國家簽訂了司法協助條約。最高人民檢察院一直重視與各國司法機關的合作,已與75個外國司法、檢察機關簽署了83個雙邊合作協議或合作諒解備忘錄。
今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了中國與西班牙的引渡條約,這是中國與歐美髮達國家之間簽訂的第一個引渡條約。條約的生效將加速中國編織國際引渡網,緝捕以貪官爲主的外逃案犯。
“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的正式成立,爲今後反貪國際合作搭建了新平臺,構建了直接合作機制。”王振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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