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前日上午9時30分,香港東區裁判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串謀詐騙案,涉案的7人被廉政公署起訴在上海地產控股有限公司(已除牌)收購上市過程中有犯罪行爲,這其中包括原上海地產執行董事龔倍穎、財務總監羅赫曼(音譯)。
這7人被廉政公署指控有5項罪名,而上海地產前主席周正毅也牽涉在內,裁判官已批准廉政公署的申請下發手令通輯其歸案。
香港東區裁判法庭並未當庭宣判,裁判官麥健濤宣佈案件將推遲至11月14日再審。
案件下月再審,6人可擔保外出
香港最高司法機構新聞及公共關係處負責人發給晨報記者的庭審材料中顯示,這7名被告分別是原上海地產執行董事龔倍穎、財務總監羅赫曼,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下稱中銀國際)董事總經理吳思煒、副總裁林麗珠,顧愷仁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顧愷仁、範楚文,的近律師行合夥人黎壽昌。
7名被告中除龔倍穎正在服刑不允許保釋外,羅赫曼、吳思煒、林麗珠只需支付10萬元港幣的保證金即可擔保外出,而其餘3人除保證金外還需再付10萬元港幣的現金纔可擔保外出。
在審理中,7名被告沒有進行庭上答辯,答辯程序被推遲至下月14日的審理中。法庭規定,在下次審理之前,擔保外出的涉案人員只能在報住的地點居住,如需變更必須在24小時之前通知廉政公署,保外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證人進行聯繫。但法庭並未限制這6人不得離開香港,也沒要求他們必須定期到警局報到。
周正毅涉嫌兩起串謀詐騙
廉政公署對這7人的指控,都與原建聯通有限公司(“上海地產”前身)收購上市案有關。記者在庭審材料中看到,5項指控中有一項控罪指龔倍穎等7人涉嫌串謀周正毅及其他人士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建聯通”的現有股東和準股東,在收購“建聯通”時發表的聯合公告、收購建議和迴應的綜合文件上弄虛作假。
除此之外,龔倍穎、黎壽昌、顧愷仁和範楚文還涉嫌與周正毅及另一人士串謀詐騙,在修訂“建聯通”的組織章程及成立執行委員會所發佈的公告和通告中作出虛假陳述。
記者發現,這些控罪全部於2002年4月至2003年10月間發生。
周若入港將隨時可能被緝拿
香港廉政公署高級新聞主任謝煜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在對“建聯通”收購上市案件的調查中發現周正毅也牽涉在內,因此向裁判官申請並通過了對周正毅的通緝令。
2005年9月,由於周正毅涉嫌在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間夥同他人詐騙香港一上市公司的股東,又未能在香港發現他的行蹤,香港廉政公署曾發出對他的通緝令。“這次的通緝令不是之前的重複,而是因爲這起新的案件。”記者在香港廉政公署的官方網站上看到,“周正毅”這個名字依然高掛在“被通緝人士”的首位,其罪名爲“串謀詐騙”。
“通緝令雖然下發了,但我們要實施拘捕卻有一定困難。”謝煜校告訴記者,由於香港與內地之間暫時沒有移交協議,因此只有當週正毅在香港或與香港有引渡協議的國家或地區出現時,廉政公署纔可以實施拘捕。“這並不代表我們的通緝令是無效的,廉政公署將密切關注周的行蹤。”
對於前日的審理,謝煜校表示,在案件移交給法院後廉政公署不便再發表評論,但周正毅等案件相關人員的歸案工作,還將由廉政公署負責。周正毅只要在香港出現,就隨時有可能被廉政公署緝拿歸案。而周的妻子前上海地產總經理毛玉萍2006年1月因串謀造市等罪名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刑3年半,目前正在香港服刑。
案情
伴隨着香港廉正公署的起訴,周正毅苦心經營的“上海地產”的神祕面紗開始被撩開,也正是因爲“上海地產”問題的爆發,這位昔日的“上海首富”再次陷入被控詐騙的泥潭。
據悉,周在鼎盛時期,曾擁有內地、香港4家上市公司:英雄股份(600844,後改名“大盈股份”)、海鳥發展(600634)、上海商貿(01104,HK)和上海地產(00067,HK,已下市)。
如今,除海鳥發展外,周正毅當初在股市下大氣力佈下的4枚“棋子”已失3顆,證券人士分析,周在股市東山再起的餘地已有限。
“上海地產案”浮出水面
在周被抓捕前,“上海地產”一直是他最爲得意的項目,其成立要追溯到2002年4月。
當時,中銀香港向周正毅提供高達21.6億港元的過橋貸款,爲其收購“建聯通”融資,中銀國際在此項收購中爲周正毅一方擔任財務顧問。周通過收購“建聯通”達到買殼上市目的,隨後將公司更名爲“上海地產”。
對於這起收購,“建聯通”時任總裁芮思邁曾說:“作價理想,可謂帶來優厚回報。”並向所有股東解釋,在科網股前景欠佳,市場氣氛偏淡的情況下,股權仍能以高溢價出售,他對交易感到相當滿意。
顯然,在當時這是一起雙方皆大歡喜的交易。即使一年多後,即2003年9月,周正毅因涉及中行貸款案被上海檢方批捕;次年6月被上海第一中院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虛報註冊資本罪判刑3年,也沒有顯露周正毅被控罪名與中銀香港貸款案及收購“建聯通”有關。
但在近日香港廉政公署對周等人的起訴中,癥結卻是周正毅涉嫌串謀其他人士詐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建聯通”的現有股東和準股東,在該上市公司的收購交易中,不誠實地誘使公司股東接受較低的收購價。
從先前的“各方滿意”到如今的“串謀詐騙”,在“上海地產案”中周究竟如何巧妙地欺騙了各方,目前的幾個受害方卻都諱莫如深。香港聯合交易所在接受晨報記者採訪時,以“香港交易所不會評論個別上市公司的個案”爲由拒絕對此回答。
但從香港廉政公署大範圍拘捕了包括上海地產、中銀國際高層及相關律師在內的幾名被告,已經顯露出“上海地產”違規所涉及的面之廣和複雜。
而在今年年初,周正毅妻子毛玉萍因操縱“上海地產”股價獲罪入獄。毛入獄緣由正是由於當年中銀香港在貸款協議中註明,周正毅須將“上海地產”股份作爲抵押,如抵押股票總值的六折低於貸款額,則周須向中銀香港支付抵押差價。爲了維持上海地產股價高於上述“安全線”,時任上海地產總經理的毛玉萍遂開始操縱股價的造市活動。而由此次香港開審的“上海地產案”可見,周也扮演了不光彩角色。
不過,周正毅當年又是如何讓“詐騙陰謀”的受害方“相當滿意”,至今仍然是一個待解之謎。
因“農凱案”周已服刑3年
周在被香港盯上之前,已因“農凱案”在內地服刑3年。2003年5月27日,周正毅因涉嫌虛假出資罪被監視居住,同年9月5日因涉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和虛假註冊資本罪被逮捕。
2004年6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正毅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周正毅犯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犯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周正毅擔任董事長和法人代表的上海農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因犯有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罰金3300萬元,同時犯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罰金700萬元,決定執行罰金4000萬元。
周還於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間,採用將虛增的7億餘元資本公積金轉爲實收資本的手法,使用虛假驗資報告,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把上海農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從人民幣1億元增至8億元,虛報註冊資本人民幣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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