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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金秋十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六中全會在13億中國人的熱切關注中勝利召開。
這次在黨的歷史上有着里程碑意義的會議,首次以全會的形式專門研究社會事務。全會出臺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最鮮明的特色表明:我國仍將在保持經濟持續、健康和快速發展的同時,直面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以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爲重點,着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動社會建設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
事實上,自從我國躍過人均GDP1000美元大關後,中央、地方面對空前的社會變革中日益凸顯的社會矛盾,對“社會短腿”問題痛定思痛,推出了一系列社會政策,社會發展已悄然提速。這些社會政策已經從各個層面、各個領域,觸及了社會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如旱日甘霖直抵民衆心靈。
按照全會的部署,我國社會事業發展將進入機制構建的新階段。這是中國社會事業發展的春天。
提速社會建設:應對空前社會變革的戰略舉措
社會事業迎來發展的春天
社會發展欠賬導致“經濟發展越快、矛盾越多”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有同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相互關照、確立四位一體的總體佈局的戰略意圖,又是針對社會建設和管理相對滯後、社會矛盾多發高發的現實而採取的政治舉措。
長期以來,我國存在着重經濟發展、輕社會發展的客觀現實,形成了“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不協調現象。在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空前社會變革中,我國社會發展還存在諸多“欠賬”:
──在我國已經形成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同時,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社會政策調控體系發育不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階層之間的相對差距仍在擴大,羣體之間的分配不公問題凸顯。從地區差距來看,儘管已經相繼實施了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等戰略,但東中西部的相對差距仍呈擴大趨勢。
──在全社會財富迅速擴張的同時,社會發展相對滯後,公共資源分佈不均衡。由於教育資源、衛生資源分配不當,社會保障不健全,上學、看病、買房已經成爲底層民衆難以承受的新“三座大山”。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還存在薄弱環節,一些地方血吸蟲病等疫病死灰復燃,艾滋病、吸毒等帶來的公共衛生問題呈蔓延趨勢。
──在新的社會結構格局已經形成的同時,“階層鴻溝”日趨明顯,跨階層流動特別是底層成員向上流動的機會正在減少。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出現了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從業人員等社會中間階層,但在許多城市,社會結構呈現出“底座龐大、塔尖細小”的“金字塔”形狀,收入低於平均水平的中低收入者偏多,社會抗風險能力偏低。
---在改革取得明顯成效的同時,一些社會羣體爲改革作出的貢獻與其應得的補償不對等,部分底層人羣心理失衡。在社會利益調節機制不健全、社會分配落差巨大的情況下,底層人羣心理失衡導致羣體性事件發生概率加大。
我國經濟社會正處於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從1000美元到3000美元過渡的關鍵時期。因爲經濟社會不協調,各種社會矛盾不斷顯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正是着眼於羣衆關心的問題,針對將來可能會遇到的困難和挑戰而作出的重大戰略抉擇。
“社會新政”鋪就社會建設路基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點是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近年來,從中央到各地政府從羣衆切身利益問題入手,探索保障廣大人民羣衆利益和社會公平正義的長效機制,一系列朝向利益分配公正、改善底層民衆生存狀態和權益保護狀況的政策相繼出臺。
爲彌合城鄉之間的“發展鴻溝”,中央大力推動三農問題的解決。廢止農業稅、實施農業補貼、城鄉平等就業、提高農民工最低工資標準、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推進農村合作醫療……對公共資源的一系列再分配政策,無不體現了促進農民羣體公平獲得社會資源的決心。
爲了及時疏導、化解攸關底層民衆生存的社會問題,近年來,中央着力解決在土地徵用、城鎮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安全生產等方面損害羣衆利益的問題,嚴肅處理了包括嘉禾野蠻拆遷等在內的一系列惡性事件。
爲解決羣衆最關心的分配公正問題,2006年5月,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楊宜勇說,收入分配改革將惠及約1.2億人,其中主要是中低收入者。另外,個稅起徵點調整至1600元后,中低收入人羣獲益較多,北京等發達地區的納稅人數減少25%左右,安徽、河北等經濟欠發達地區減少80%。
一個“全民社保”的美好圖景正在展現:六中全會公報提出,到2020年,中國將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在決策領域,社會利益表達機制正在形成。近年來,政府建立健全了重大公共管理問題調查研究制度、專家諮詢制度、社會公示制度、社會聽證制度、集體決策制度、決策責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公共管理的科學性和民主性不斷提高。
引人注目的是,十六屆六中全會公報提出從六方面加強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制度建設,包括完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體制機制、公共財政制度、收入分配製度、社會保障機制等。可以預見,我國社會事業發展在進入機制構建新階段後,一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完整的社會管理機制將逐漸形成。
社會事業要實現共同享有,更需要共同建設
值得注意的是,新形勢下社會不和諧因素也呈現出新的特點:不和諧問題的利益性突出,廣大底層人羣存在“相對剝奪感”心理,階層之間關係不協調。同時,社會矛盾涉及面寬,層次加深、複雜性加大、矛盾對抗性增強。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可能輕而易舉,朝發夕至,需要動員社會各方力量,需要全新的社會管理格局的形成。
“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十六屆六中全會對社會管理格局的這一全新設計,凝聚了中南海在改革走過28年曆程後對社會發展的戰略思考。
政府是進行社會政策規劃與執行的主角。十六屆六中全會公報特別指出,要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領。這就要求人們尤其是部分幹部必須改變長期以來漠視社會管理服務的思維模式和工作偏向。專家指出,當前加強政府自身社會政策能力的建設,迫切需要在以下三方面破題:敏感的社會政策意識的能力、高屋建瓴的規劃社會政策整體戰略的能力以及有效執行社會政策的能力。
通過立法與監督解決社會問題,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職能日益突顯。近年來,各級人大在維護司法公正、加強環境保護、加大教育投入等方面多有建樹,一些地方政府過度重經濟輕社會的偏執做法在人大的有力監督下逐步迴轉。
我國目前正處於社會急劇轉型的時期,即便確立了社會政策的基本框架,僅僅依靠政府的力量顯然不夠。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楊團認爲,應組織和支持社會力量包括研究界、社工界、志願組織、企業界以及國際組織形成合作夥伴關係,針對重要的社會政策問題進行調查研究、過程分析、監控評估和創新試驗。此外,應充分發揮民間組織的作用。目前全國各類民間組織有32萬多個,已經形成遍佈全國城鄉,涉及社會生活各個領域,門類齊全、覆蓋廣泛的民間組織體系。專家指出,民間組織匯聚着一批優秀的專家學者和管理人才,擁有資金、技術、信息、項目等優勢,作爲一支重要社會力量,理應在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近年來,一些地方社會矛盾凸顯,主要矛盾由經濟問題轉向社會問題。如何走出社會事業“發展滯後之痛”,正成爲考驗各級黨委政府執政能力的全新課題。
政府支付“和諧成本”,爲舊賬“埋單”
反思當前影響社會和諧的大量矛盾衝突,不少與政府忽視和侵害羣衆利益有關,老百姓反映的問題絕大多數都是早就應該解決而沒有解決的。
重慶大渡口區是重慶老工業區,經濟實力較弱,長期處於被市區“邊緣化”的狀態。近年來,經濟發展有了長足的進步,但2004年卻突然出現一個社會矛盾高峯。2004年6月至9月,1700多名農轉非人員連續3個多月到區政府集體上訪,要求政府“給個說法”。經信訪部門調查,20世紀90年代政府搞新城建設,產生了1萬餘名農轉非人員,由於資金問題,部分羣衆自1998年農轉非起就沒有得到安置,6年搬了10多次家,不少人生活陷入困境。
大渡口區委書記劉本榮深有感觸地說,如果羣衆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就會加劇他們的社會不公平感和被剝奪感,“民怨”就會形成廣泛的社會基礎和羣衆基礎。因此,政府必須要支付“和諧成本”,即使過去的舊賬也要“埋單”。在反覆排查矛盾的基礎上,大渡口區切實解決農轉非人員、企業破產職工等人羣的實際困難,滿足其合理、合法的各種訴求,消解了羣衆的積怨。2005年,再也沒有發生一起農轉非人員圍堵區政府或到市委市政府集訪的事件。
彌合“階層鴻溝”,新市民融入新城市
越來越多的利益衝突表明,政府必須儘快通過社會統籌和二次分配,通盤考慮全體社會成員利益,建立社會各階層分擔社會轉型成本、分享改革與發展成果的機制。
今年8月,西安市雁塔區在政府文件中將農民工改稱“新市民”,終止了農民工、外來務工人員等歧視性稱呼,併爲服務這些新市民出臺了包括子女入學、看病就醫、法律援助、社會保障等在內的“一攬子”優惠政策,新市民子女入學和老市民同等待遇,就近入學,不單獨分班,不交借讀費。最近,雁塔區委、區政府又與西安文理學院合辦了西安市新市民高校學習中心──“新市民大學班”,以期提高新市民的素質和創業的技能。
多年來,農民工羣體面對就業難、培訓難、維權難、子女入學難等重重“難關”,社會保障、醫療保障更成爲一種“奢望”。目前在浙江等地,這些難題正逐個破解。浙江省在農民工佔到外來勞動力90%的建築業,強制推行了建築業工資發放保障金制度、工地農民工學校制度,每年爲農民工追回欠薪4個億。在浙江紹興、溫嶺等地,農民工子女都可以規範入學。在杭州,已經出現了專門爲農民工服務的收費低廉的民工診所。
讓每一個工作生活其間的公民都沒有“後顧之憂”,已經成爲上海城市管理者構建和諧社會的切實行動。在上海,最低生活保障覆蓋人羣已經突破1200萬,率先基本實現“全民社保”。上海還爲外來從業人員度身定製了綜合保險,該保險由政府強制實施,繳費主體爲用人單位,個人無須繳費,解決外來從業者的工傷、生病、養老等問題。
加大財政“民生支出”,爲百姓移除“新三座大山”
經濟增長如果不能讓老百姓受益,甚至是帶來利益受損,這樣的經濟增長速度越快,積累的矛盾就會越多,最終經濟發展成果也難以留存;發展要“以人爲本”,使老百姓受益,這是實踐證明的規律。
財政如何“花錢”是政府職能和執政理念的一面鏡子。近年來,許多地方財政在教育、衛生等領域的“民生支出”一再加大。2005年,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財政收入用於民生民本的支出達1.5億多元,佔25%以上;而在5年前,這個區的財政收入8188萬元,用於民生民本的支出有1450餘萬元,佔17%多;按照2006年的財政預算,總收入8億元中,將有1/3用於民生民本支出。在福建晉江,教育投入的增幅一直高於本級財政增幅,佔到了本級財政支出的1/3左右。在遼寧鞍山,低保家庭子女新考入大學的,可以不必爲入學的學費發愁,因爲市財政會給予一次性3000元的入學補助。
爲幫助城鎮低收入家庭實現安居,浙江省政府決定將保障百姓住房納入政府責任制考覈,力爭在“十一五”期間基本形成以廉租住房制度、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住房公積金制度和專項過渡性用房制度爲主要內容的多類型、多層次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法律援助成“維權利器”,信訪服務當“排雷尖兵”
打工領不到工資、子女不盡贍養義務、勞資之間發生糾紛……在普通民衆面前,這一系列的問題成爲他們工作和生活中的一個個障礙、一道道鴻溝。
在南京市江寧區,由於司法局大力開展法律援助,法律真正成了百姓的“維權利器”。江寧區東善橋鎮祖堂村黃九香在上班路上被汽車撞斷三根肋骨,喪失了重勞動能力,司機老闆不願付醫藥費和賠償,拖了兩年無法解決。作爲低保戶,在江寧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下,她終於拿到了醫藥費和賠償,逢人便誇法律援助好,“司法援助真正幫助窮人,還不收錢”。兩年來,全區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58件,開展各類法律諮詢及法律進社區活動26場次,“12348”專線解答羣衆各類法律諮詢4500餘人次,窗口服務羣衆滿意率達100%。去年以來,各工作站還辦理非訴訟法律援助案件52件,全部順利結案。這種非訴訟調解結案的方式不但省去了打官司和執行難的麻煩,而且調解結案所花的費用比打官司所花的錢少一半,受到當事人廣泛好評。
“說好每一句話,待好每一個人,幹好每一項工作,處理好每一件事。”記者在河北省邢臺縣每一家“鄉鎮信訪服務中心”,都能看到這樣一句實在話。最早探索“信訪服務中心”模式的南石門鎮黨委書記董建軍告訴記者,他曾在全鎮進行了一次問題排查,竟發現各類矛盾隱患495起。2005年,邢臺縣在全縣推廣了南石門鎮“信訪服務中心”模式。這一年,全縣18個鄉鎮、辦事處受理各類信訪問題2434起,解決了2123起;縣信訪局受理羣衆信訪489件次,分別比2003年、2004年下降了45%和26.7%。
邢臺縣晏家屯鎮辛莊村王改朝與鄰居王樸發生宅基地糾紛,從縣法院到市中院打了20年官司,問題都沒有解決,連蓋房的材料都損壞丟失了。“鄉鎮信訪服務中心”幹部瞭解到情況後,主動上門協調溝通。靠打官司沒有解決的事,靠幹部的真誠解決了。
“鄉鎮信訪服務中心”既接待人又處理問題,既管信訪矛盾,又管農村發展的問題。南石門鎮中心副主任安慶忠說:“只要羣衆需要的,我們就努力去辦。羣衆的要求有1%的合理性,我們就做到100%的努力。”“鄉鎮信訪服務中心”被許多邢臺羣衆稱爲“24小時說理、辦事兩不誤的服務平臺”。
構建民衆利益表達機制,準確把握社會情緒
在社會轉型與體制轉軌期,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是基層黨委政府必須增強把握社會情緒的能力,善於傾聽來自底層的聲音。這就要求構建能有效反映民意的民衆利益表達機制。
隨着社會矛盾的多發和民衆權利意識的高漲,民衆利益表達渠道正在“自發”形成。去年浙江曾發生多起因污染而引發的羣體性事件,環境污染一時間成爲社會不穩定的新誘因。在與污染企業鬥爭的過程中,民衆對環境權利的訴求日漸強烈。浙江東陽畫溪的環境羣體性事件平息後,當地一些羣衆自發成立“畫溪民間綠色環保協會”。協會負責人王忠法頻繁參加各類國內國際性環境會議,成爲環境權利的民間代言人。
對民衆的利益表達訴求,浙江省台州市澤國鎮在去年通過制度創新作出了有效呼應。這個鎮成功建立了一個在決策中廣泛反映民意的社會機制。他們把擬建的城市建設項目決定權交給從12萬人中選出的275名民意代表,根據民意代表投票情況,總投資約3640萬元的12個項目被擬定爲當年城建基本項目。通過這種方式,政府的有限資金用在了刀刃上,一些與百姓切身利益相關的如污水處理廠等項目被優先建設,一些不得民心的大馬路、大廣場等“形象工程”被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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