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患猛於虎”,讀罷近來本報有關津城狗患的系列報道,相信每個人都會認可這樣的標題。短短五個字背後,是一組血淋淋的數字:城區幾乎每天有40人被狗咬傷,注射狂犬疫苗的人數每年遞增20%,被狗咬傷染上狂犬病致死的病例也有所擡頭。
不僅僅是天津,從全國範圍來看,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的狗患問題也呈現上升趨勢,截至9月,全國累計報告狂犬病發病數2254例,相比去年同期上升近三成,狂犬病已經成爲當前我國報告死亡人數最高的傳染病病種!
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但是由於數量激增且缺乏管理,現在這個朋友在給自己主人帶來快樂的同時,給周圍的人們也帶來了更多的煩惱:隨地便溺、狂吠擾鄰甚至傷人致死,城市狗患已經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管狗先要管人,但是從各地目前採取的措施來看,除了開展文明養犬的輿論宣傳之外,在行動上多以階段性的集中整治爲主,這樣的做法短期內雖然收效顯著,但是也往往使得市民違規養犬的行爲從地上轉爲地下,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寵物犬傷人的問題。
這方面國外的一些經驗很值得我們借鑑。比如說,美國法律中有個著名的“三吠”原則,在居民區內犬吠超過三聲,狗主人就要受到相關法律的懲罰。再比如,根據紐約市《惡犬法案》規定,因爲狗主人的放任或疏忽導致狗傷人事件發生的,狗主人要被判處90天的監禁。
養狗是一種個人行爲,但是不能將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這些看似苛刻的法律法規,形成了一套強有力的犬類法制體系,可以有效地對養狗行爲進行規範和約束,一方面既賦予公民養犬的權利,同時又保護非養犬者不受養犬鄰居干擾的權利。
而反觀國內的情況,雖然很多城市都針對市民養犬行爲制定法規性文件並實施,但是執行起來卻收效甚微,基本上形同虛設。而如果徹底治理狗患,恰恰需要類似美國的這種全方位的法制體系,才能建立起防止狗患的長效機制。
需要大家達成共識的是,治理狗患的目的絕不是爲了限制養狗,而是要求養狗者樹立起依法養狗的自覺意識和公德意識,這樣,狗才能真正成爲人類的朋友而不是“公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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