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首個配套條例——《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條例》的頒佈對本市渤海環境有何影響呢?市海洋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渤海不是一個開放型海域,通過立法使渤海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省市之間、縣與縣之間,在實現資源共享的同時,也明確了屬於自己的義務。該條例的實施進一步明確地將圍填海、在海上修建人工島、修建跨海橋樑、鋪設海底管道等海洋工程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強化對海洋工程的監管。
據海洋局有關專家介紹,當前渤海生態系統呈繼續惡化趨勢,陸源污染沒有根本改善,海洋環境污染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局部海域污染加重,海洋災害頻發,資源日益減少,使渤海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壓力。如不採取有效措施從根本上扭轉目前的局面,將嚴重製約環渤海地區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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