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領導幹部長期置身於熱點顯赫位置,手中都掌管着某一方面的權力,成爲追名逐利者競相“投資”的焦點,形形色色的拉攏腐蝕接踵而來;再加上各種監管制度不夠健全的客觀現實,使得不少領導幹部大有如履薄冰之感,一些自身免疫力差、意志薄弱的人稍不留神就會被捲入其中,成爲那些追逐名利者利用的工具也就不足爲怪了。
要想在反腐敗鬥爭中爭取主動,達到標本兼治,大幅度降低領導幹部貪污腐敗的發案率,就必須一手抓腐敗分子的懲治,一手抓行政環境的改善,採取措施從根本上降低領導崗位存在的職業高危風險。而要加強行政環境建設,各級黨委責無旁貸,必須採取切實措施,努力淨化行政氛圍,給各級領導幹部創造良好、寬鬆的工作環境,把關心、愛護各級幹部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中去。
一是加強良好的社會風氣建設。行政環境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風氣的好壞。一個地方如果社會風氣純正,行政環境就相對寬鬆,各項制度規定就能得到較好的貫徹執行,反之,如果一個地方社會風氣惡劣,爲了達到自己的某一目的,不擇手段、挖空心思拉攏腐蝕幹部的人就多,必然給行政環境帶來直接影響,從而導致政風變壞,腐敗問題也隨之產生。所以,加強社會風氣建設,大力提倡純樸的民風,有利於行政環境的改善。各地要通過宣傳教育等手段,積極倡導誠實守信、遵章守紀的良好社會風尚,努力增強廣大羣衆按章辦事的意識和法治觀念,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促進行政環境的改善與優化。
二是加強管理制度的建設。管理制度是幹部行使職責的依據,健全的制度不僅對行政工作順利推進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同時對執行制度的各級幹部也起到積極的保護作用。而目前制度不健全的問題十分突出,有些方面即使有具體的規定,但這些規定都存在諸多明顯的“硬傷”,要麼缺乏可操作性,沒有多少實際意義,要麼給予領導者裁決的自由度過大,形成了制度上的漏洞,給那些追名逐利之徒提供了鑽空子的機會,進而也給行政環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因此,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科學、配套的管理制度,保證各級幹部依法履行職責時處處有章可循十分必要。各級黨委和權力部門要認真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在制度建設方面下功夫,堵塞漏洞,爲各級幹部履行職責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三是加大監督監察力度。現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門的領導權力過大,人權、財權、物權集於一體,什麼事都是個人說了算,既沒有很好的監管措施,也缺乏限制絕對權力的有效辦法,成爲監督、監察的真空地帶。由此我們對於現實生活中出現的一些原本非常優秀的幹部到了一個新的熱點崗位,由於行政環境惡劣,權力又過於集中,因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監督,使他們一步步走向泥淖的現象也就不難理解了。因此,加強對權力的有效監督、監察,尤其是對“一把手”的有效監督、監察十分重要。各地要通過建立正常的審計制度、述職述廉制度、集體議事制度、督察和監察制度等舉措,強化對領導幹部的權力監督和制約,讓他們行使的各項權力始終置於陽光下進行,減少暗箱操作,杜絕監督、監察真空,形成一種良好的行政氛圍,促進行政環境的改善。
四是加大幹部使用內外交流的力度。一些幹部長期在同一部門、同一崗位工作,盤根錯節的人際關係使他們在處理一些問題時常常左右掣肘,難以完全排除個人感情因素,從這個意義上說有時機制使人變壞,位置使人蛻變。近年來,一些地方出現的熱點崗位“前腐後糾正”的現象就足以說明了這一點。所以,要改善行政環境,就必須加大幹部交流的力度。一方面,要加大幹部易地任職力度,在更大範圍、更廣地域內使用調配幹部,讓他們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儘可能地排除或減少外界複雜人際關係的影響;另一方面,要加強重點熱點部門的幹部和非重點熱點部門的幹部交流,強化幹部的有序流動,降低幹部因長期在重點熱點崗位工作的發案率。(任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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