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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機已開進趙家渡施工現場。
11月4日下午,記者趕到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馬嶺河大峽谷,實地採訪這裏大壩建設的情況。一個月前,就在這個地方,隆重舉行了趙家渡水電站開工典禮。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一位政協委員說:“水電站一旦上馬,馬嶺河峽谷的旅遊資源就算完了。”
“天峽地縫”奇觀及地質遺蹟將永遠消失
馬嶺河大峽谷擁有國家自然遺產(2006年)、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1994年)、國家地質公園(2004年)三大桂冠,是國之瑰寶,也是世界的遺產。
就在不久前的9月28日,這裏舉行了規模宏大的開工典禮,黔西南州州長到會並發表了激情洋溢的講話。他宣佈,在馬嶺河大峽谷上要築起一條103米的大壩,水力發電站的建成將帶動黔西南州經濟的大發展。按說這對西部欠發達地區應是一件令人高興的大事。然而,當地許多老百姓怎麼也高興不起來,他們知道,大壩將毀掉馬嶺河大峽谷這塊上天賜予的神奇寶地。
馬嶺河大峽谷位於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興義市內,景區總面積達450平方公里,重點景觀有56處。
馬嶺河景區以自然風光的雄奇險峻、幽美壯闊著稱,集中展示了雲貴高原喀斯特地貌的典型特徵,峽谷中的大裂縫全長70多公里,最深處有300多米,有“天下第一縫”、“地球上最美麗的傷痕”的美譽。
天然神奇的大峽谷聯結起了峯叢、峯林、石林、瀑布羣、泉羣、溶洞、鐘乳石,依據地貌演進歷史錯落有致地排列着。從海拔750米至1800米,多層次地展現出雄、秀、奇、險的岩溶風光。馬嶺河大峽谷如此集中地體現了喀斯特地貌,在我國絕無僅有,也令國際學術界歎爲觀止。
“72瀑聚一峽”,從100米到300米,一瀑連一瀑,瀑瀑有新奇,僅天星畫廊景區的1.7公里內就有瀑布20餘條。瀑布奇觀構成了馬嶺河大峽谷特有的瀑布文化。遊客漂流在谷中,仰望懸崖峭壁,到處是牽藤竹和各色珍奇蘭花。
電站建設規劃未得到建設部正式批准
記者得知,電站的壩址選在馬嶺河大峽谷中段的趙家渡。趙家渡海拔860米,其上游12公里處的天星畫廊景區海拔940米,兩地落差約80米。大壩距馬嶺河漂流水域第三段的終點約100米。
大壩將把70公里峽谷切成三段,最美的峽谷奇觀和漂流河段均處在水線以下,大壩對馬嶺河大峽谷國家風景名勝區最核心的三大景區(天星畫廊、萬峯湖、萬峯林)造成極大影響,這些地方將失去永續利用的自然景源價值,具有科研價值、景觀價值的地質遺蹟也都將蕩然無存。景區原來規劃的“大峽谷觀光、探險、漂流系列旅遊”的設想只能變成泡影。
據稱,開工典禮次日,承擔水電站建設的廣西水電工程局的工程車即來到趙家渡,但沒有動工,這些工程機械現在仍靜靜地等在路邊。
在國家級重點風景名勝區建大壩本應經過嚴格的科學論證和環境影響評價,並要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沒有通過審查覈準是絕對不允許開工建設的。
現行的《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1985年6月7日國務院國發〔1985〕76號)規定:“在珍貴景物周圍和重要景點上,除必要的保護和附屬設施外,不得增減其他工程設施。”
國務院頒佈的《國家風景名勝區條例》(將於今年12月1日起實施)明確規定,風景名勝區內“禁止開山、採石、開礦、開荒、修墳立碑等破壞景觀、植被和地形地貌活動”。
貴州省環保局開發處副處長饒光裕一手經辦了趙家渡水電站的環境評估。記者幾經周折打聽到他的手機號碼,撥通電話並說明來意後,饒光裕只說了一句話:“你怎麼找到我的?”電話隨即被掛斷。記者隨後數次撥打,不是“無應答”,就是被掛斷。
據瞭解,在馬嶺河大峽谷建電站是經過職能部門審查批准的“合法工程“,“政策依據充分、專家論證科學、經濟效益巨大”。
記者看到,在相關資料上寫着:“馬嶺河流域趙家渡水電站是我州水能資源開發的重點項目之一,早在1989年就由水利部門編制完成了《馬別河干流梯級開發規劃報告》,並於1990年4月,由州人民政府(90)26號文對規劃進行批覆。”
但是,這個報告和批覆在馬嶺河大峽谷經國務院審定批准已成爲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後,就已失去政策依據。
記者還獲悉,電站建設規劃曾上報建設部審批。但只得到主管副部長“將按有關程序對該項目進行審批”的指示,並沒有得到建設部的正式批准。
沒有批文怎麼辦?電站業主先在黔西南州多次組織和邀請有關部門及專家進行研討論證,之後委託貴州省建築設計院編制完成了《馬嶺河峽谷風景與水能資源綜合開發規劃》;2003年12月25日,由貴州省建設廳和黔西南州政府牽頭,在貴陽召開了以建設、旅遊、環保、水利、經貿、計劃、電力、馬嶺河大峽谷風景區管理處等省、州部門專家、負責人爲成員的委員會,對《馬嶺河峽谷風景與水能資源綜合開發規劃》進行了審查論證。《黔西南日報》報道稱,《規劃》被“原則通過”。
2004年5月,一份《貴州省風景名勝區項目選址審批書》被報到貴州省建設廳,省建設廳於7月27日將文件上報國家建設部,要求對該電站項目選址給予審批。同年8月26日,省建設廳主要領導親自到北京向建設部領導作了專題彙報。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當地官員表示,按《行政許可法》有關規定,主管部門應在60個工作日內對上報文件給予答覆,否則將視爲同意。我們完全是按程序做的,責任不在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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