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6日上午舉行黨團大會,通過罷免臺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的提案。如果能順利通過相關審查程序,臺“立法院”預計將於11月24日第三度表決罷免陳水扁案。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由於泛藍陣營在席次上佔據優勢,國民黨黨團的這一提案7日將可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順利獲得通過。從10日起的15天內,“立法院”將對提案進行審查,預計將在11月24日舉行的“院會”上進行表決。
親民黨方面已經對國民黨的“罷免案”表示支持。親民黨更表示,如果第三次“罷免案”沒有過關,將立刻提出“倒閣”案,以期在最短時間內拉陳水扁下臺。
11月3日,在臺灣檢方認定陳水扁夫婦涉嫌貪污、僞造文書並對陳妻吳淑珍提出起訴後,擁有12席“立委”的臺聯黨主席蘇進強曾宣稱該黨會支持第三次“罷免案”。但是,臺聯黨“立法院”黨團6日表示,請黨中央先“停、聽、看”島內民意反應,再決定是否支持第三次罷免陳水扁。雖然,臺聯黨態度出現了微妙變化,但據瞭解,藍營研判約達30名綠營“立委”在聽完阿扁報告後信心動搖,可能在三罷“立法院”表決時支持倒扁。
●國民黨:盼民進黨“立委”倒戈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蔡錦隆昨天表示,“民進黨裏面應該還有14位以上有良心有道德的人站出來吧,期待‘罷免案’讓人民行使複決。”他表示,“二次罷免案”時,黨團曾經掌握有33名民進黨“立委”表示,如果“總統”涉案願意支持“罷免案”,由於“三罷”纔剛提出,還沒有一一跟這些“立委”聯繫,但會加強聯絡。
島內媒體6日詢問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聽完陳水扁報告後的感覺。馬英九指出,“沒有辦法接受”,對陳水扁真的不再抱什麼希望。他說,希望民進黨的“立委”能夠在關鍵時刻,拿出勇氣和魄力,真正能夠清理門戶,不要讓臺灣在弊案的陰影中糾纏下去。
●親民黨:罷免不成立即“倒閣”
親民黨發言人李鴻鈞也表示,親民黨力推三次“罷免案”。李鴻鈞表示,陳水扁指一審被判有罪就下臺,明顯是緩兵之計,給了民進黨藉口,爭取時間鞏固領導中心。親民黨認爲,陳水扁已經讓人忍無可忍,非常時期要用非常手段,如果罷免不成功將在最短時間立刻推動“倒閣”案。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鄭金玲表示,親民黨6日已和國民黨聯合提出“罷免案”,奢望陳水扁自動請辭根本不可能,親民黨打算“罷免”不成再提“倒閣”。
●臺聯黨:可能臨陣不挺“三罷”
在檢察官陳瑞仁認定陳水扁夫婦涉貪污並提出起訴吳淑珍時,臺聯黨主席蘇進強曾表態,會支持第三次罷免陳水扁案。但陳水扁5日晚間親自上火線說明後,臺聯黨內意見分歧,黨團6日上午召開臨時黨團會議並決議,既然陳水扁已承諾,臺聯黨願意再給他空間。因此,請黨中央先“停、聽、看”民意反應,再斷定是否支持第三次罷免。
不過,部分臺聯黨人士持不同看法。賴幸媛等幾名“立委”支持“三罷”。賴幸媛說,臺聯黨之前通過,等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書出爐,如果扁珍涉貪污,就支持罷免案,這是基本誠信問題,臺聯黨不應自失立場。
●民進黨:“黃金12票”得看蘇貞昌
其實,“三度罷免案”關鍵不在泛藍陣營,而在民進黨。“立法院”現在總計220位“立委”,即使國親、臺聯黨和無黨籍“立委”全數支持倒扁,也只有135票,離147席的成案門檻,還差12票。需要12名以上民進黨“立委”“挺身而出”,罷免案才能湊齊“入門票”。
有人戲稱“黃金12票”爲“黃金聖戰士”,誰有可能擔此“黃金聖戰士”重任?衆人目光都投向新潮流系。新系和“行政院長”蘇貞昌關係密切,戰鬥力超強,一聲令下絕對集體行事。
“機要費”貪腐案可能全程祕密庭訊
一審可拖到扁任期結束
據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宣示一審判其妻有罪他就下臺。那麼,一審審理時間要多久,根據臺“司法院”規定,一審辦案期限爲1年4個月,而如果法官能在期限內結案,最遲2008年3月初結案,屆時新任“總統”都快要選出來了,離陳水扁任期只剩約兩個月。
可能全程“祕密”庭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機要費”貪腐案偵結起訴,移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院方將盡速召開庭長會議決定分案方式。由於案情內容可能會與部分“祕密外交”活動有關,全案有可能全程或指定若干審理庭採取限制旁聽方式,“祕密”進行庭訊。
臺北地方法院發言人劉壽嵩6日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起訴書,不過,在收案之後,會依人工抽籤分給法官。他表示,由於案件可能涉及“機密公務”,部分會採取祕密方式審理,這也有前例可循。爲講求證據完整,宣判“不會有預定時程”,但一定會加快審理腳步,儘速給社會一個交待。
扁須交待3680萬元單據
據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前天晚上的“公開說明”對“審計部”多有批判,臺“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6日上午說,他不認爲審覈過程未盡“告知”責任,陳水扁對“審計部”的不滿,會詳細記錄並加以檢討,但月底前陳水扁仍需“依法”交待2005年度未覈銷的3680萬元“國務機要費”單據,否則“審計部”要“依法”追回。
◆新聞背景
“倒扁”之源———“機要費”貪腐案
臺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每年有4800萬元(新臺幣,下同)的“機要費”。2006年7月20日,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向媒體出示總金額逾70萬元的8張發票複印件,指稱這些發票被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用來虛報“機要費”,並認爲“機要費”的使用隱藏着重大貪腐內幕。陳水扁“機要費”貪腐案由此爆發。
在島內輿論的壓力下,臺灣審計部門開始對“機要費”進行審計,結果發現陳水扁2005年報銷的“機要費”中,約七成七無支出發票或發票不合格,涉及款項超過3600萬元。審計部門以“疑似有不法情形”爲由將全案移送臺灣高檢署偵辦。
8月16日,“機要費”貪腐案獲重大突破。被指稱涉案的李碧君坦承拿過堂妹李慧芬提供的總金額達數百萬元的發票,其中的一部分給了吳淑珍。8月23日,邱毅又揭露,陳水扁的“機要專員”陳鎮慧每月都會領出200萬元“機要費”,分配給陳水扁夫婦及女兒陳幸妤、兒子陳致中等人花費,只要消費之後把發票交給陳鎮慧,就可以報銷。
在“機要費”貪腐案被揭發後,陳水扁及其辦公室多次否認報假賬,直到9月5日,陳水扁才首次承認曾以他人的單據及發票來報銷“機要費”,但仍然聲稱自己沒有涉嫌不法。
11月3日下午,臺灣檢方宣佈結束對“機要費”貪腐案的偵查,認定陳水扁夫婦涉嫌貪污和僞造文書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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