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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漢口還是那麼燥熱,熙熙攘攘的漢正街上過往車輛揚起陣陣塵土。做服裝生意的劉老闆趴在“多福”票務點的櫃檯前,要一張到廣州的火車票。
“今天出不了票,明天來拿吧。”票務點老闆張毅說。
“從來在你這兒拿票,都是當場電腦就打出來的啊?”劉老闆有點不解。
“火車站給斷了!”張毅指了指黑着屏的電腦,“我也沒辦法,照顧你們老客戶,我們也只能去火車站跑一趟。要不你們自己去火車站買。”
劉老闆交了點訂票押金轉身走了。他不知道,他這位賣火車票的鄰居正在經歷業務存亡的關鍵時刻。
終止代售
全國著名的商業集市漢正街客流量極大,張毅從1998年開始就在這裏賣火車票,客戶源逐漸培養起來,一年能賣出近10萬張的票。按規定代售點每賣一張火車票可收5元代辦費,除去各項開支張毅還能餘下一筆不錯的收入。
但今年8月31日起,他的電腦再也不能登陸漢口火車站的售票網絡。
11月3日,記者目睹了本文開頭的一幕。“就是因爲我沒有和他們籤終止代售協議,我們不同意變成租賃。”張毅說。
按慣例,漢口火車站代售點取得武漢鐵路局審批的火車票代售資格證書後,需與鐵路下屬的多種經營公司“武漢鐵路新欣旅行服務公司”簽訂“開辦火車票代售點合同”,一年一簽。到了今年8月,新欣公司突然提出,無論合同到期與否,代售點都需在8月31日之前與其簽訂“代售車票業務合作終止協議”。
與此同時,新欣公司還拿出一份“場地租賃”的格式合同,要求現有代售點作爲甲方簽字。合同稱,甲方將“閒置場所”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將原先甲方投資的設備收爲己有,作爲對價付給甲方約2萬元。但甲方還要向乙方繳納8萬元設備保證金。
張毅透露說,新欣公司私下與代售點商量,今後火車站要自己派員工到代售點賣票,賣票仍然收5元代辦費,其中分1元給代售點算做租金,或者每月固定給代售點1500元租金了事。
“我租了店面給他用,我的設備被他低價買去我還要交高額押金,他還可以隨時撤走停機,這等於要獨吞5元代辦費收入,蠻橫地剝奪了我的經營權。”張毅忿忿不平。
記者注意到,終止協議中甚至規定了代售點“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或武漢鐵路局漢口火車站、武漢鐵路局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
據瞭解,目前大部分代售點都已與新欣公司簽訂了終止協議,之後獲准繼續代辦電腦賣票。
代辦費“抽血”
“如果說以前漢口火車站對代售點的利益是採取‘蠶食’的方式,那麼今年8月它決定採用‘鯨吞’方式了。”在記者赴武漢調查前,一位代售點經營者王三強給記者寫下這樣的投訴信。
原來,這次新欣公司欲終止協議、以“租賃”代替聯營合作,並非是第一次打5元服務費的主意。實際上,此前新欣公司一直在參與代辦費的分成。
記者拿到一份武漢古田票務服務公司與新欣公司2005年6月21日簽訂的開辦代售點合同,合同第7條第三款規定“鐵路客票銷售服務費(俗稱代辦費,編者注)爲5元/張,由乙方(代售點,編者注)向旅客清收”,但同時第14條其他約定事項中又明確要求,“乙方每旬必須將客票銷售服務費款全額匯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然後按每售一張車票2.2元的標準定時到甲方財務部門結算所得費用”。
這份合同的持有人周文勝告訴記者,自從他2004年4月下崗後開始代售火車票,就開始每張票分1.5元給鐵路;2005年4月鐵路要求分成提高到3.1元,信訪後協調到2.8元左右,視代售點與鐵路關係的好壞,略有差異;今年鐵路乾脆要把5元全都吞過去。
“我已經起訴了漢口火車站,請求返還這麼多年分成走的29萬多元。江漢區人民法院已將案件移送到鐵路法院審理,現在還沒有消息。”周文勝說。
武漢鐵路局發放的火車票代售資格證書上寫明,代售點服務費收費標準爲5元/張,收費依據是國家計委、鐵道部計價格【2000】146號文件。而這份文件明確規定:“銷售服務費應全額作爲代理售票點的營業收入,鐵路運輸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義參與收入分成”;同時,“在鐵路運輸企業設立的售票點直接出售的車票,一律不得在國家規定票價之外加收任何費用”。
“最早我們還交過1元的,鐵路是一點點加碼。在武漢賣票就不能不分給鐵路錢。”另一位代售點經營者劉剛無奈地說。
火車站的賬戶
帶着種種疑問,記者輾轉找到漢口火車站黨羣辦公室副主任張雄,張雄表示對終止協議改成租賃、以及代辦費分成等事情都從未聽說過。記者提出採訪新欣公司時,其宣傳助理曹寅光又表示新欣公司法人代表秦港正在住院,其他人員也不方便接受訪問。
看過記者出示的開辦代售點合同後,張雄提醒記者說,鐵路改革後漢口火車站已不具備法人資格,合同簽訂方又是新欣公司,新欣公司的事情不能與漢口火車站混爲一談。當記者詢問新欣公司與漢口火車站是什麼關係時,張雄又以鐵路改革正在進行中,這些最好採訪武漢鐵路局爲由沒有回答。
但記者發現,周文勝按合同每旬去銀行繳納代辦費後,建行湖北省分行出具的憑證上用戶名一欄中正填寫着“漢口車站”。他按照合同繳納給新欣公司的2萬元票卷押金、1萬元路風押金後,收據上蓋的也是“武漢鐵路局漢口車站財務專用章”。
武漢鐵路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呂新民則告訴記者,有關業務部門負責人都在外地開會,暫時不能解答記者提問。他同時透露說,火車票代售點的經營一直比較混亂,經常出現高價票等危害羣衆利益的問題,鐵路部門想收回來自己經營,以便更加嚴格管理。
並非孤例
據瞭解,武漢火車票代售點的遭遇並非孤例。今年7月,太原鐵路局也曾以“電腦升級”爲由停止爲一些代售點供票,並以代辦費分成作爲重新開機的條件,同時將緊俏線路的票優先供應給鐵路自己經營的售票點。
因起訴北京鐵路局而成名的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郝勁鬆認爲,火車票買票難已是全國上下公認的“痼疾”,鐵路以停機爲威脅強行侵佔代售點的服務費收益,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政策,還可能進一步促使代售點想法倒賣高價票彌補利益損失。試想如果今後車票都由鐵路運輸公司自己經營,靠鐵路公安自己查自己,恐怕更難有作爲。
更重要的是,他認爲,鐵路以嚴格管理爲名收回代票點經營權的做法違背了反壟斷的基本精神。國家正是爲了方便老百姓買票纔打破鐵路的獨家經營,鼓勵發展鐵路之外的中介代售火車票。經過這麼多年的市場培育,鐵路若再收回代售經營權,是不是又回到以前的壟斷老路上?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鐵道部在安徽阜陽召開全路客運春運工作總結暨客運工作會議,會議討論了一份《鐵路客票代售業務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第4條規定鐵路客票代售業務“原則上應委託路內多經企業開展”,第6條規定鐵路客票代售點的售票人員“必須是鐵路正式職工”,正體現出全面收回代售點經營權的思路。
據統計,目前全國一年約銷售出10億張火車票計,鐵路外代售點售出的約佔55%,這意味着服務費收入約25億元,是一塊誘人的大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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