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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個記者者即將來臨,昨晚,記者在合肥政務新區一宣傳欄上看到,一單位打出“記者辛苦了,祝你們節日快樂”的宣傳語。 |
●記者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支特殊力量,發揮着難以替代的獨特作用。媒體與政府、與社會、與其他組織之間,是否也能夠建立一種和諧關係,形成一種良性的互動,這不僅關乎新聞媒體作用的發揮,某種程度上也是社會和諧與否的標尺
11月8日是記者節。沒有調查過,公衆對於這個節日的知曉程度如何,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這一天,絕大部分的記者與平時並沒有兩樣,或行色匆匆於途中,或奮筆疾書於案前。
媒體已經準備了一些可以說道的事兒。比如這幾天,某當紅明星飛腿踹記者的新聞被置於衆多網站的顯要位置。據說,因爲這一踹,由該明星代言的某品牌電器可能要損失數億元。
類似的事情不少。從此前的報道來看,被罵或者被踹的大多是娛樂記者。而有時候,有些娛記被罵甚至被打,大概也事出有因,比如,當衆提一些令明星們難堪的問題,或是爆炒一些明星的個人隱私。在這種情況下,要求這些明星不動聲色或一笑而過,要求可能高了一些。畢竟,明星也是人,也有喜怒哀樂。少數娛記的報道已經出離了道德底線,甚至有違法之嫌。當然,這並不是說,明星動粗就變得理直氣壯起來。因爲,維權方式可以有很多,動粗無疑是下策。
在記者這一行,娛記大概只能算一類,還有更多采寫時政、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新聞的記者。這些記者中,被打、被罵、被威脅的也不少。前幾天看到一篇報道,中國青年報以《一個退休高官的生意經》爲題,報道了遼寧阜新原市委書記王亞忱及其子女和阜新商人高文華之間的爭鬥。文章見報後,麻煩一直未斷。先是報紙被訴侵犯名譽權,並被索賠220萬元,未果;其後,謾罵、圍攻又降臨到該報記者劉萬永頭上,而且這一切就發生在法院的大院內。當時的情況是,六七十人迅速向記者圍堵過來,幾個壯漢叫囂着:“打他,打他!”
所幸,這位記者終於脫險,並無大礙。記者被打的事不時出現,似乎給人一種感覺:莫非,記者也成了“弱勢羣體”?
上述的例子,或許都屬於情形較爲極端的個案,所以成了新聞。有時,記者的無奈,還更多地體現在日常的採訪活動中。比如,記者最感頭疼的問題就是採訪難。採訪輿論監督報道,固然困難重重,有時候,採寫一些正常的報道,也常常被推三阻四,或是“這個問題現在還不能談”,或是“我們還要請示”,此後便杳無音信。
前不久,溫家寶總理在加強政府建設推進管理創新電視電話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在講到如何發揚民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時,他說,要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對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覈實,及時作出處理。這對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無疑是有力的支持,體現了中央對這項工作的高度重視。
記者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支特殊力量,發揮着難以替代的獨特作用。而媒體與政府、與社會、與其他組織之間,是否也能夠建立一種和諧關係,形成一種良性的互動,這不僅關乎新聞媒體作用的發揮,某種程度上也是社會和諧與否的標尺。記者被打或被無理拒絕的事情少了,那麼,社會和諧與文明程度自然也就更高了。當我們盡情享用媒體提供的資訊時,是否也可以關注記者這樣一個羣體的生存狀態——至少,在記者節來臨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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