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專門召開會議,認真學習貫徹市委八屆十次全會精神,並結合本市法院系統工作進行部署。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柏峯出席會議並講話。
張柏峯強調,人民法院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推進和諧天津建設中,擔負着重大的責任和使命。全市法院系統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努力加強人民法院的各項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當前一個時期,各級法院要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要組織廣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好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市委八屆十次全會精神,提高全市法院幹警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推進和諧天津建設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把思想認識真正統一到中央和市委的精神上來。二要進一步明確人民法院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推進和諧天津建設中的地位、作用和重大責任。要堅持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指導人民法院工作,堅持司法公正,一心爲民,努力加強審判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弘揚司法正氣,樹立司法權威,通過公正高效的審判工作,定紛止爭,化解矛盾,營造糾紛可訴求、利益有保障的法治環境,促進社會和諧。三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確定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推進和諧天津建設的總要求,進一步明確人民法院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推進和諧天津建設中的任務。要進一步深化司法爲民大討論,要從實事做起,走出去、請進來,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和人民羣衆對法院工作的意見,認真查找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找準司法保障的重點和落實法院任務的着力點、切入點、落腳點,制定具體措施,認真加以解決,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成效體現到維護羣衆的利益上來。四要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推進和諧天津建設的要求,努力加強法院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和法院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全體領導幹部和幹警服務於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和水平。同時要加強法院機關建設,提高幹警隊伍的整體素質,努力在法院內部建設和諧班子、和諧機關,切實增強司法能力,爲構建和諧天津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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