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官、檢察官都是執法者,在普通人的眼中,他們都是正義的化身,爲什麼會有極個別的人做出令公衆在感情上難以接受的違法違紀的事?律師的責任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爲什麼也有極個別的人會受到司法部門的調查?有關人士稱這與其所面臨的職(執)業風險有着密切關聯。警察、法官、檢察官、律師的職(執)業風險似乎是衆所周知的,但衆所周知的風險大多隻是表象,很少有人對此作過比較全面、具體的思考。視點版推出的這組報道力爭通過一些典型的事例和對工作在一線的警察、法官、檢察官以及律師的採訪,比較全面地揭示他們職(執)業風險的具體表現以及制度保障問題。
“砰、砰……”幾聲槍響,打破了雨夜的靜謐。
10月24日凌晨3時,陝西省西安市戶縣兩位民警抓捕數名竊賊,遭到拒捕,民警鳴槍示警無效,向盜賊車輛連開數槍,一竊賊被擊斃。
事發後,就民警是否應該開槍這個問題,輿論反應不一。而據記者瞭解,目前,檢察機關正按照相關程序,對兩名開槍民警進行調查。
不開槍,警察的生命有危險;開槍,卻有部分羣衆對警方開槍擊斃嫌疑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出質疑———換句話說,不管開槍與否,當事警察都有潛在的風險。
這一事件也引起了警察對職業風險的思考,11月12日,記者採訪了幾位不同警種的警察,他們紛紛對記者表示:“其實,警察的職業風險何止這些。”
“我從來沒送孩子去過一次學校”
張紅英,女,32歲,西安鐵路公安局刑警支隊客車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2001年到2006年4月,張紅英一直在西安鐵路公安處經濟與毒品偵查大隊擔任偵查員。
幾年來,她先後參與破獲各類刑事案件223起,查獲毒品海洛因25000克,搖頭丸12000粒,繳獲毒資121萬餘元,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分子262名。
爲了打入毒販團伙,張紅英有過多次臥底的經歷,每次都是驚心動魄。
一次,張紅英與隊友緝捕兩名毒販時,毒販突然從懷中掏出一把約九寸長的匕首。危急時刻,她憑藉平日練就的本領,騰空飛起一腳踢中毒販手腕,匕首“嗖”地一聲飛出去十多米遠,兩個毒販終於束手就擒。
臥底在兇殘、狡猾的毒販身邊,需要的不僅僅是勇氣,還要有超人的智慧。2004年的一次“交易”過程中,嫌疑人突然由2人變成4人。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張紅英沉着應對,巧妙地與4名女毒販周旋了半個多小時,徹底打消了她們的疑慮,爲成功抓捕創造了條件。
張紅英告訴記者,爲了不讓家裏人提心吊膽,外出執行任務時,她從不會透露具體內容,只是輕描淡寫地說要出差。
“由於工作性質特殊,爲了兒子的安全,我從來沒有送孩子去過一次學校。”張紅英說這話時,語氣明顯帶着愧疚。
滾滾而來的泥石流攆着警車跑
翟濤,男,39歲,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交警大隊秦嶺中隊隊長。
聯繫採訪翟濤,頗費周折,預約的時間幾次更改。
“實在太忙了,任務重,人手又少。”剛剛處理完一起交通事故回來的翟濤對記者說起中隊的情況。
據他介紹,交警秦嶺中隊地處秦嶺腹地,主要承擔210國道長安段41.5公里山區道路的交通事故處理、秩序管理及沿線交通安全宣傳工作。
但與繁重的工作形成明顯反差的是,全中隊僅有6名交警。
翟濤說,長期的高強度工作,加上飲食不規律,交警的身體健康受到嚴重影響,前任隊長喬明友就是因爲積勞成疾突發腦溢血,一頭倒在上班途中。
“整天跟機動車打交道,工作的危險係數很高。2002年中隊第一任隊長陳建中與民警開着警車一起外出巡邏,結果一輛三輪車直撞過來,陳隊長當場犧牲。”說起這段往事,翟濤的臉色有些凝重。
“還有些車輛強行闖關,這也給我們的安全帶來威脅。”
“由於山區的自然條件特殊,經常會有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2002年抗洪期間,第二任隊長劉亞民的警車曾被身後滾滾而來的泥石流攆着跑。”翟濤說。
翟濤曾在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政工科工作過幾年,對於警察這個職業的風險,他還有另一番體會:“警察經常加班加點,與家人聚少離多,因此常常遭受父母、妻兒的埋怨、誤解,導致家庭不和,輕則吵架、分居,重則分手離婚。民警在承受繁重工作壓力的同時,還要備受感情的折磨。而這種風險往往是少有人知,容易被人們忽視的。”
燈紅酒綠的誘惑風險越來越高
“警察接觸的人什麼樣的都有,避免不了來自燈紅酒綠的誘惑。”西安市公安局長安分局楊莊派出所民警呂衛輝對記者說,這個時候考驗的就是警察的政治修養和職業道德。
張紅英說:“跟毒販打交道,還要面對金錢的誘惑,這何嘗不是一種職業風險?我們做警察的要能抵制這種誘惑。”
2002年,張紅英參與破獲了一起販毒案,一名毒販恰巧就是同住在一個巷子裏的鄰居。犯罪嫌疑人的父親託人找張紅英說情,結果被她斷然回絕。
“不允許說情、拉託,這是鐵的紀律!”張紅英說。
11月10日,媒體曾刊發這樣一條消息: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曾組成“6·6”專案組,對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公安分局原政委蘇和爲首的犯罪團伙進行立案偵查。8月17日,蘇和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該專案組抓捕並且刑事拘留,9月23日,被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據介紹,該犯罪團伙涉嫌搶劫、非法買賣槍支、非法私藏槍支彈藥、尋釁滋事、濫用職權等違法行爲,主要犯罪嫌疑人除個別人外均爲公安民警。
“警察也是血肉之軀,而非刀槍不入之身。在物質膨脹的環境裏,他照樣難以逃脫諸多利益的誘惑或者是邪惡勢力的脅迫。特別是意識到自己手中握有尋常人不曾有的某種權力時,他們當中的極個別人便自覺不自覺地產生一種惟我獨尊、誰奈我何的‘英雄氣概’,哪怕是面對黨紀國法,也變得膽大妄爲起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資深警官不勝感慨地對記者說,這正是警察最經常面臨的職業風險之一。
“曾經轟動一時的‘平均每天違法、犯罪收入超過一萬元’的‘中國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也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這位資深警官對記者說,雖說林福久斂財五千八百多萬元最終被判處死刑是罪有應得,但他在臨刑前的一段自白,卻很形象地說明了警察經常要面臨各式各樣的誘惑這一職業風險。
林福久的這段自白是,所獲財物“有的是拿東西交換來的,屬於禮尚往來;有的是由於支持企業發展,老闆出於感謝送的;有的是關係不錯的老闆投給我生意的贊助。這些錢絕大多數是贊助費、關係費、感情費和感謝費。並不是我要求的,而是很多人有求於我,或者想同我交朋友才主動送的錢”。
“對於警察腐敗案,人們往往是切齒痛恨,卻看不到警察作爲普通人所面臨的這種職業風險,想不到如何用制度幫助警察避免這種風險。”這位資深警官說。
職業刺激累積將會導致暴力情緒
“警察接觸的各種不良場所非常多,多數時間是在和犯罪分子打交道。因此導致脾氣暴躁、思想壓抑。警察如果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在工作中就很容易犯錯誤,而每一個錯誤都有可能是致命的。”呂衛輝坦言。
西北政法學院公安學院副教授馮雪對34名民警做的一次心理測評印證了呂衛輝的觀點。
心理測評顯示,90%的民警抑鬱和強迫症狀明顯,如“感到自己的精力下降”、“感到難以完成任務”、“感到苦悶”等;80%的民警還有不同程度的敵意和軀體化症狀,如“容易煩惱和激動”、“自己不能控制地大發脾氣”、“有想打人或傷害他人的衝動”等。
“在許多人心目中,警察個個都是鋼鐵硬漢。其實,警察和普通人一樣,會出現挫折感、心理障礙或心理危機,再加上警察經常要面臨各種各樣的職業風險,如果不能及時緩解自己的心理危機,就很容易做出過激行爲,進而導致所謂的‘激情犯罪’。”陝西師範大學一位心理學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這位心理學家以不久前安徽省巢湖市一樁“罕見”的冤假錯案爲例作了詳細的說明。巢湖市公安局居巢分局在辦理一起故意傷害致死案件中,錯捕了4位少年,刑訊逼供、引供誘供使得他們被迫承認自己是殺人兇手,但他們被拘押百天後抓到了真兇。報道說,這起錯案的產生完全可以避免,但正因諸多環節存在違法違紀辦案現象,最終釀成了這場悲劇。
“警察是一個‘社會刺激多元化’的職業,即其工作性質決定他們所受到的刺激非常廣泛。他們既有社會普通人常遇到的刺激———來自個人的生活或工作方面的挫折,又有由職業本身所帶來的社會刺激,這些刺激很容易使警察產生心理壓力和心理疾病。有些心理疾病會使其產生對自己的暴力行爲———自殺,而更多的則導致其出現對外的變態反應或攻擊行爲。”這位心理學家分析道,譬如:明明知道某人有犯罪嫌疑,但就是抓不到證據,由此積累的情緒往往會在一個相似的嫌疑人身上宣泄出來(即違法施暴)。
這位心理學家說,警察暴力與警察的職業背景有一定關係。職業是一種被社會賦予特殊權力的角色。人進入某一職業(即社會角色)後都會經歷一個過程:學習掌握這一角色所要求的行爲方式,並按其行事;按角色的要求去思考,逐漸將自我與職業角色一致起來。其中往往無意識地形成某些角色的行爲和思考習慣。許多警察最初發生的暴力行爲可能是在制止犯罪的活動中,發生在逮捕危險的犯罪分子過程中,或者發生在訊問那些令人厭惡、充滿敵意和挑釁的犯罪嫌疑人身上……他們中許多人最初的暴力行爲可能富有正義色彩,與某種民意相一致。所以這種行爲方式很容易被肯定並保留下來,並在不經意中逐漸成爲一種習慣或帶有傾向性的行爲方式。
建立合理制度降低警察職業危險
記者曾看到一份山東省青島市對192名各警種警察的“職業風險測量”報告,這份報告認爲當前警察所面臨的職業風險主要包括生理風險、心理風險、社會風險、工作風險、關係風險。
這份測量報告的撰寫者修濰青分析說:“警察職業是一個高風險、高壓力的職業。警察承擔着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神聖使命,公安機關的性質、特點和所擔負的職責、任務,決定了警察的工作往往與艱苦、緊張、困難、危險等緊密相連。警察在完成工作任務的過程中,要承受從事一般職業的人難以想象的壓力,付出巨大的身心能量。”修濰青說,“從新聞媒體相關的報道來看,過高的職業風險和工作壓力已經成爲危及民警生命安全的殺手,警察所面臨的職業風險是導致警察產生身心疾病以及工作失誤的直接原因。”
有關專家建議,對警察隊伍的政治學習、黨風廉政教育和職業教育必須是經常性的,是不可缺少的必修課。同時,必須強化“以人爲本”的理念,形成符合警察各種需求的既利於公安工作又有益於警察健康的制度,使其心情舒暢地工作,努力降低其面臨的職業風險;還要加強對警察的心理知識、心理素質、應對技巧的培訓,並建立心理危機干預系統,對他們進行及時的心理疏導,以保證人民警察的身心健康。 |